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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国土部门提早抓实防灾措施提出七项建议备战地质灾害高发易发严峻形势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10-07-26 15:18:29 【字体:

我省是全国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受2009年秋至2010年初夏百年一遇的严重旱灾和入汛以来区域性强降水天气影响,6月以来我省已进入地质灾害高发易发期。截至7月初,全省共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140多起,造成13人死亡、5人失踪、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00余万元,发灾次数和造成损失高于常年同期水平。

遭受百年以上一遇的特大旱灾,持续干旱造成山坡岩土体松散开裂,稳定性降低,在出现强降雨或连续降雨天气条件下,我省发生突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概率明显增加。加之我省主汛期具有强降水过程较多,大雨、暴雨天气较多的特点,预计2010年主汛期及偏后时段内,全省滑坡、泥石流灾害频度将高于常年水平,较2009年偏重。针对严峻的防灾形势,省国土资源厅提早周密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330要求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启动24小时值班制度,并在422召开的全省州(市)国土资源局长工作会议上决定提前全面启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521省厅组织召开了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对2010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了安排部署。通过认真组织各地开展2010年汛期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和督促检查工作,于630开始组织实施“云南省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狠抓重要隐患点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责任、措施和任务;切实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着力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不断健全完善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大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专家队伍建设;积极开展重大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深入推进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抓实各项防灾措施。

针对下一步防灾工作,省政府发文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各类工程建设区、旱灾严重地区、陡坡下及沟道附近的居民点和山区中小学校四类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七项措施:一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落实防治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抓实抓好。二是要提前做好大旱之后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工作。对陡坡下及沟道附近的居民点、工程施工区域等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域,要事先确定安全的避灾场所、撤离路线和责任人员,提前进行演练,确保出现险情时能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安全转移避让。三是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工作。各级政府要组织协调发改、民政、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水利、教育、卫生、铁道、安监、地震、气象、电力等有关部门,按职能职责分区、分类深入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工作。对排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治理措施。四是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和措施。建立信息共享与会商机制,不断提高预警预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覆盖率。五是全面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执行汛期值班、灾(险)情速报等制度。一旦发生灾害及时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组织做好抢险救灾各项工作。六是进一步增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力。七是强化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切实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省国土资源厅宣传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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