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实施呈贡新区新型社区建设,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改善被征地农民居住条件,让被征地农民充分享受到呈贡新区建设发展带来的好处。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和统一安排部署,按照把呈贡新区建成现代化城市示范区的要求,以新型社区建设为抓手,认真实施现代新昆明城市化发展战略,努力实现城乡一体化、农村城市化、农业工业化、农民市民化、农民居住社区化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通过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在有效杜绝“城中村”现象发生的同时,进一步谋划社区产业支撑,增强社区的造血功能,强化基础设施、生活设施综合配套,高起点、高标准建设新型社区,共同构建城乡共荣、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呈贡。
一、基本情况
呈贡新区新型社区规划建设主要涉及雨花吴家营、洛龙乌龙、龙城斗南、七甸四个片区,据初步统计自2003年新区建设以来,呈贡县累计征地8万余亩,因高校及重点项目建设等涉及大量的村庄搬迁,预计需安置人口近8万余人。新区规划范围内的29个社区村庄将按计划、分年度进入新型社区规划地块建设范围。
由于呈贡新区五年多来大规模的新城建设,因此产生了大量的失地农民。为更好地安置和保障失地农民的住房利益,按照规划先行的原则, 2010年经呈贡新区规土委讨论研究,最终确认呈贡新区规划的13个地块作为呈贡新区失地农民保障性住房用地(新型社区用地),共规划用地6800余亩。根据《呈贡新区(县)加快新型社区暨被征地农民安置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要求,确定2010年内启动建设的新型社区为:1.雨花5号地块;2.龙城斗南一号地块;3.洛龙乌龙一号地块;4.雨花二号地块二期;5.雨花一号地块三期;6.洛龙乌龙三号地块。确定2011年第二批将启动的新型社区为:1.龙城斗南二号地块;2.龙城斗南三号地块;3.洛龙乌龙二号地块;4.洛龙乌龙四号地块;5.雨花回回营地块;6.刘家营、段家营、万溪冲社区地块。
目前,省、市国土部门已批准的失地农民保障性住房用地指标共846.429亩。批准批次为:1.呈贡县2009年度第三批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是头甸、七甸村委会村庄搬迁迁项目地块一,面积310.1535亩;2.呈贡县2009年度第四批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是雨花吴家营片区村庄搬迁一号地块二期用地(地块三),面积282.8475亩;3.呈贡县2009年度第四批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是雨花吴家营片区村庄搬迁二号地块地块一(地块四),面积253.428亩。尚有12个地块,近6000亩的建设用地指标需要分年度协调解决。
今年,经我局协调项目业主单位,并配合街道组织涉及的居委会于2010年7月6日—8日对主要用于失地农民保障性住房的四、五、六批的用地报批工作,进行了走界及报件签字工作,经过大量的工作努力,对涉及2010年计划启动的六个地块现已完成了四个地块的签字。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由于雨花5号地块及雨花二号地块二期经过国土部门、街道多次协调,尚未做通村组干部的工作。其中:雨花5号地块涉及下庄一、三组,雨花二号地块二期涉及郎家营五、六、七组,前卫营五至八组。后期,经我局多次协调街道并请示相关指挥部,至今尚未能完成报件签字。
(二)由于呈贡新区大量建设,特别是2009年7月1日启动新的区片综合地价以后,前期征地遗留的困难问题以及至今积累的多种矛盾,引发了群众及村组干部的不满情绪,致使报件工作中街道协调居委会及村组签字的工作十分困难,导致报件无法顺利完成。
(三)省国土厅下达给昆明市2010年度1070公顷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已全部核拨,由于整个昆明市建设用地指标紧缺,我县无法一次性满足失地农民保障性住房用地的需求。
三、解决的思路和设想
(一)建议新区管委会(县政府)责成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制订和完善失地农民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多方位协调解决居委会、村组涉及用地的相关问题。
(二)请新区管委会(县政府)安排相关指挥部协调街道组织涉及的居委会于近期内完成报件签字工作,以便顺利完成2010年计划启动的失地农民保障性住房用地报件前期工作。
(三)积极争取省市上级部门对呈贡新区失地农民政策倾斜,采取分年度争取指标,逐渐协调解决。
(四)根据省厅要求,涉及批次及单选的用地报件均于6月30日停止收件,且市级每年分解给各个县(区)的批次报件仅为1个批次。2011年将根据规划要求,继续开展新型社区建设报批工作,积极向省市争取新型社区建设用地指标。采取批次用地报批,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等多种方式多渠道解决新型社区用地报批问题,尽力为新区建设创造良好的用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