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表为在原统计表基础上修改而成,企业名称和企业负责人保持不变,其他联系电话、申请用地时间、用地地址删除,如需掌握请对照查看原表。
2.“截至目前进展情况”一栏共分四种大类,请在对应类别下填写相应的代码。例如,某企业用地为已完成审批并提供土地给企业,请在对应栏目“已供地”内填写“1”的代码。面积单位为公顷,填写相对应类别的面积。
3.进展情况中,“已完成审批”分为“已供地、正在办理供地手续、未办理供地手续”三小类。其中,“已供地”指已依法提供企业项目用地;“正在办理供地手续”指已完成征转用地审批,正在办理供地审批或组织出让手续,以及对无需办理征转用地手续的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地审批和出让;“未办理供地手续”指仅完成征转用地审批手续,还未开始办理供地审批手续。“已上报省厅”指征转用地报件已由省厅受理。“指导组件”指处于调规、征转用地审批等组件阶段或者联系企业申报用地阶段。“暂时难以解决”指因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政策原因或其他历史遗留问题暂时难以解决用地问题的项目。
4.“备注”为对应进展情况的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其中已上报省厅的用地项目请注明报批的批次或者单独选址报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