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六德乡营山等(2)个村土地整治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13-05-03 15:04:01 【字体:

1.招标条件 

 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六德乡营山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由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以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2年度第一批土地整治(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入库的通知”(云国土资耕【2012】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丽江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政府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永胜县六德乡;

2.2建设规模:507.7808公顷,工程施工费为:1457.39万元;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括区域内的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及其他工程;

2.5标段划分:共分六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土石方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任一资质的施工企业 ,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监理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5省外投标的企业必须通过入滇备案许可。

4.应告知的相关事项

4.1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购买招标文件后,应缴纳所投标段总投资2%的投标保证金。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申请人基本账户结转。

4.2申请人中标后,必须缴纳中标总金额8%的履约保证金、中标总金额2%的廉政保证金和中标总金额10%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收取和退还必须通过申请人基本账户结转。

4.3工程进度款,按照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

4.4若不按期完成工期的将按照相关约定接受处罚,误期赔偿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提前完成工程任务,达到优质工程的可作为今后土地整治项目投标加分条件

4.5进场施工项目经理及现场管理人员与中标时承诺人员不符的,应按投标承诺予以处理,并处违约金伍万元;中标后因学习、生病、退休等原因需更换进场人员的,由中标人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监理及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并报丽江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备案后方可更换。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发包人及监理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都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每更换一次项目经理,承包人须缴纳伍仟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4.6进场施工机械达不到投标最低施工机械要求的,以及因承包方机械不到位影响施工工期的,应按投标承诺予以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承包方及项目经理进行违约处理。

4.7按照要求时限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廉政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才能签定施工合同。未按规定缴纳“三金”或签定合同的,所签合同无效。业主必须逐级向丽江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报告,经丽江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同意取消其中标资格,另行确定项目中标单位,原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8施工组织不力,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未按照整改要求及时整改的,业主应逐级向丽江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报告,经丽江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同意取消其中标资格,另行确定项目中标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需承担相应责任和接受处罚。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申请人通过项目的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将在纪检部门监督下对申请人在其所申请的项目内随机抽取投标组合,最终确定投标人所投标段。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申请人于201356日至201351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在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入滇备案证原件(省外企业)、拟在本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贰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100.00,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516日上午8:30分至上午1000,地点丽江市公共中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网、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丽江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    址:丽江市古城区象山东路254号

联 系 人:和晓坚    电话:0888-515599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白龙路425-427号晨曦街洋房1排117号

联 系 人:王娇         电 话:15887876800 

传    真:0871-63815951

 报名地点: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车涛蓉

电话:0888-5100723

日期:20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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