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个旧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和省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及《红河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要求,决定举行《个旧市2015年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个旧市2015年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成果(草案)》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15年3月初在个旧市政府多媒体会议室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时确定。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20人至30人,其中:
1.本市年满18周岁,与个旧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事项有关的公民20人至30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市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 5 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个旧市国土资源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个旧市国土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者信函、传真、网上电子邮件报名等方式。
现场报名可在2月5日至2月19日的工作时间(8:30—11:30和14:30—17:30)内,到个旧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填报;
报名信函寄至个旧市金湖西路100号个旧市国土资源局(邮政编码:661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
报名传真 0873-2122394 2127350;
网上电子邮件报名发送至 329230313qq.com邮箱。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6年2月19日17:30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个旧市国土资源局将于 2016年2月22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http://ygzf.yn.gov.cn/tingzheng/上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听证会举行10个工作日前将《个旧市2015年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成果(草案)》(听证稿)等资料送达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蒋月华 卢鸿
联系电话: 0873-2122394
0873-2127350
个旧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