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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出台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17-11-22 18:17:21 【字体:

 

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出台

 

 

近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133号)。《实施方案》指出: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是全面落实全国国土资源系统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的重要抓手,是实施“三深一土”国土资源科技创新战略的重要支撑,是提升国土资源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的重要载体。

《实施方案》提出的总体要求是:“十三五”期间,将重点围绕实施“三深一土”科技创新战略,着力做好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平台统筹规划、系统布局,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打造科技创新要素聚集的高地,形成定位清晰、运行高效、开放共享、动态调整、协同发展的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平台体系,促进国土资源科技创新能力提质升级。

《实施方案》制定的具体措施包括:着力创建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优化建强部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运行70个左右部重点实验室;创建部技术创新平台30家左右;优化整合现有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规范运行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50个左右。

《实施方案》进一步强调,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创新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活力和潜力,增强创新平台对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的集聚效应,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

《实施方案》采取措施:优化调整现有重点实验室。组织开展部重点实验室的评估和优化调整工作。一是优化整合,提升研发实力。进一步强化运行良好、业绩优良的重点实验室的科研能力建设,促进与相关度较高的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一体化建设,整合资源,强化科学实验、观测能力的联合与融合,为创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创造条件。二是明确定位,加强技术创新。对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特色明显的实验室,经论证调整进入技术创新平台,进一步强化技术创新,增强实用技术的成果转化。三是严格验收,确立退出机制。对尚在建设阶段的实验室,严格验收标准,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对评估考核达不到标准的实验室,调整退出部重点实验室行列。

完善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目标定位。进一步强化野外基地的野外监测、观测、实验研究属性,突出其长期性、系统性、示范性、区域性特色。制定观测程序和标准规范,鼓励同类基地多站联网观测、连续观测,获取科学数据,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野外基础条件建设和稳定运行,改善科学观测研究设施和环境,开展基于野外观测实验的科学研究。以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土地利用与生态、基础地质与矿产资源等为重点,进一步优化整合已有基地,积极申请建设国家级野外科学研究站。

优化整合现有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开展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的评估,对业绩优良、观测设施条件好的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尽快转入规范运行;对与相关领域重点实验室关联性强的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促进与重点实验室联合运行、融合发展,形成互为支撑、协同发展的重点实验室野外科研基地或分中心;对于确实达不到标准、建设积极性不高的,调整退出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行列。至2020年,独立运行的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的规模控制在50家左右。

《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贯彻实施,必将有力推动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工作的开展,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国土资源科技创新人才和队伍,为科技创新助推国土资源保护和利用奠定坚实的基础。

 

 

                                            2017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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