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发利用方案评审结果的公告(2018年7月18日)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等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受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委托,云南省核工业二0九地质大队等5家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对《博奥矿业有限公司富宁县毛尖山那纳铁矿》等4个开发利用方案进行评审并已通过专家评审,现将结果予以公告。
其中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评审通过3个开发利用方案; 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物探队评审通过1个开发利用方案。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结果公开一览表(2018-7-18).xls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