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对省十三届人大 一次会议第31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18-08-24 14:44:05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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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对省十三届人大

一次会议第315号建议的答复

 

李艳兰代表:

感谢您对澄江化石地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您与其他8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强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及云南澄江动物群古生物国家地质公园保护建设的建议》(第315号),由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和省国土资源厅分别办理,现结合省国土资源厅职责,答复如下:

一、化石地保护的有关法律制度情况

正如您所言,澄江动物化石群具有非常重要的科学研究价值,是我省、我国乃至全球最重要的化石产地之一,是我国首个、亚洲唯一的化石类世界自然遗产,堪称世界化石宝库。为了保护这一珍稀自然遗产,19875月,澄江县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保护澄江无脊椎动物化石群的暂行规定》, 199712月省人民政府制定并颁布了《云南省澄江动物化石群保护规定》,对化石的保护、研究做了明确的规定。2017年省人大制定出台了《云南省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并于71日起正式实施,上述保护管理的法规、规章为开展化石地的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二、推动项目实施,治理取得成效

省国土资源厅历来高度重视澄江动物化石群的保护工作,自2001年建立国家地质公园,特别是20049月,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作出“要保护澄江化石群,保护世界化石宝库,保护这个极具科学价值的自然遗产”的重要批示以来,我厅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做好澄江动物化石群国家地质公园及其周边生态环境的整治工作,先后组织实施了重要地质遗迹保护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10个,资金总额2690万元(其中:地质遗迹保护项目6个,资金1424万元,矿山治理项目4个,资金1266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不仅化石产地得到了有效保护,而且公园周边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三、存在不足和下步工作措施

为了进一步做好澄江动物化石群的保护、展示和科研科普工作,2015年底,按照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关于推荐“十三五”地质遗迹保护项目的函》(国土资环函〔201587号)的要求,我厅积极协调澄江化石地自然遗产管委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如期向国土资源部推荐上报了澄江动物群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等2个项目纳入中央财政“十三五”支持的重要地质遗迹保护项目库,予以支持,其中:该项目预算为12914.355万元,包括:地质遗迹标本收集展示项目、地质遗迹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重点化石剖面保护建设、科考线路游步道建设等内容。但因为专项资金被整合等原因,项目一直未予以安排,我厅在此期间也多次与国土部地质环境司有关领导沟通、协商,但仍未能如愿。下一步,我厅还将与上级主管部门继续对接,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同时,我厅也在协调省级发改、财政等部门争取国家地质公园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支持,以解决当前化石产地保护、科普展示和环境整治等方面资金不足的问题,也正在计划澄江动物群古生物国家地质公园保护相关项目建设。

 

联系人及电话 :刁成宝  0871-65747396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2018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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