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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对省十三届人大
一次会议第0623号建议的答复
陈群、王溪娟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给予香格里拉市易地扶贫搬迁特殊政策支持的建议》(第0623号),交由省国土资源厅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6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国土资源部拓展增减挂钩政策,提出允许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2017年,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国土资源部再次出台《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10号)超常规政策,允许深度贫困地区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省市范围内流转使用。这是国土部门以超常规力度支持脱贫攻坚的最有力证明,是含金量最高的支持政策。
为用好用活国家增减挂钩政策,有力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我省于2015年、2016年、2017年相继出台了《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云南省林业厅关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的十条意见》(云国土资规〔2015〕391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保障易地扶贫搬迁用地的意见》(云国土资〔2016〕121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云国土资〔2017〕128号)、《云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管理办法(试行)》(云国土资〔2017〕213号)和《云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收益管理办法(试行)》(云国土资〔2017〕225号)等配套政策。明确节余指标收益由地方政府全部用于脱贫攻坚,优先安排拆旧复垦费用。
2018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明确深度贫困地区节余指标调出价格根据复垦土地的类型和质量确定,复垦为一般耕地或其他农用地的每亩30万元,复垦为高标准农田的每亩40万元。
迪庆州属于“三区三州”脱贫攻坚的深度贫困地区,迪庆州三县市通过实施增减挂钩项目产生的节余指标均可跨省流转交易。待国家下达我省跨省调剂指标后,我厅将按照国家要求,积极支持迪庆州三县市。请香格里拉市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及区域潜力,抓紧编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认真做好组织实施,以利于向国家争取支持。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5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赵 瑾 0871-65747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