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维护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安全完整,有效保护和利用不动产登记档案,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有序开展,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起草了《云南省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9年1月1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或建议:
一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nuwuliu@163.com。
二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昆明市北京路1018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不动产登记中心(邮编650224),并在信封上注明“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联系人:李 燕,电话:0871-65747406
附件:《云南省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