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公告关闭退出煤矿采矿许可证 申请注销公告(第一批)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时间:2019-06-05 10:29:00作者:点击数: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因下列煤矿采矿权人未在关闭矿山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现依法予以公告。请未申请办理煤矿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的采矿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改正的,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依法注销(吊销)采矿许可证。
附表: 曲靖市公告关闭退出煤矿拟注销采矿许可证名单(第一批)6.4.xls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