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资源局督察成都局赴禄劝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督察工作
根据《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印发<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核查工作督察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13号)要求,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成都局王平会副局长一行于2019年11月10日-14日赴禄劝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督察外业实地核查工作。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调查监测处姚静副处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谢卫副局长、禄劝县政府李俊副县长及相关部门领导陪同外业实地核查。
按照《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关于开展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云政发〔2018〕16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昆政发〔2018〕39号)的要求,我县于2019年2月与昆明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签订合同,积极组织实施“三调”工作,经过6轮核查,2019年9月19日提交省级质检核查单位最终初始调查数据,并于9月26日上报国家核查,通过国家核查反馈:禄劝县国家级核查全县检查差错率0.03%,乡镇抽查差错率0.09%。反馈问题图斑5657个。
此次督察检查以外业实地检查和内业资料审核的方式进行。11月10-13日,督察组下发给作业单位外业实地举证图斑470个,作业单位积极组织技术力量进行现场举证。督察组一行先后深入到屏山街道、茂山、团街等乡镇,对36个疑似图斑进行实地核查,经实地核查有部分图斑与实地不相吻合,主要原因为将建设用地调成耕地(现场举证时还未建房),将园地调为旱地(果树与粮食作物套种,现场举证季节不同,现场取证照片反映不同)。 11月14日,督察组一行在禄劝自然资源局召开座谈会。座谈会上,通过对我县三调工作的内外业同步督察,保证数据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