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自然资办复〔2019〕71号
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192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民主党云南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快云南省城市化发展的建议》(第192号提案),已交由省自然资源厅办理(分办)。结合职能职责,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内容准确指出了云南省城市化(城镇化)发展面临的问题
从近期城镇化统计数据来看,云南进入了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高速期,但总体水平较低,2017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6.69%,比全国平均城镇化水平低11.83个百分点,居全国倒数第四位,相当于全国2009年、上海市1980年前的水平,主要特点为:
(一)全省各地城镇化发展不充分不平衡。一是根据公安厅统计数据,2018年全省仍有666.38万在城镇长期居住的人口未在城镇落户(约占全省城镇常住人口的28.86%),其中绝大多数是农业转移人口。由于各地公共服务保障的政策标准不一,导致大部分人不能平等及时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二是滇中与沿边等地区发展不平衡,近五年,滇中城镇化水平年均增长1.61个百分点,2017年达到56.72%,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0.03个百分点。沿边城镇化水平年均增长1.05个百分点,2017年为38.99%,低于全省平均水平7.7个百分点。三是大部分县份的城镇化水平较低。约28%的县份(36个)城镇化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剩余72%的县份(93个)城镇化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城镇化发展阶段距离人民对美好生活需求仍有较大差距。一是城镇化方式简单粗暴。如城边村“划村入城”,从空间上划入城市,农村居民从身份上转变为社区居民“被城镇化”,但各项功能、各种服务,群众就业、日常生活依然如故。二是城镇化质量差距较大,因县城和中心城市的资源、基础设施差异大,同样的城镇化水平在不同地区生活质量千差万别。三是新增就业人数与就业岗位不匹配,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就业难,稳定难。
二、加快云南省城镇化发展下步工作措施
造成以上问题原因主要为城镇化发展产业支撑总体不足,滇中城市群的产业与功能集聚还有限,农业人口转移政策体系和实施保障还不够完善,各级城镇自身的功能弱、规模小、服务支撑不足,城镇特色不足,吸引力不够等。您单位提案中部分建议正是我们即将开展的研究方向,下一步将针对以上问题进行研究和落实,并建议省委省政府分类施策:
(一)全力加快完善全省城镇体系建设。按照目前编制的《云南省空间规划暨国土规划(2016-2035年)》的要求,形成以滇中城市群为核心,以中心城市、次中心城市、县城和特色小镇为依托,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争取到2020年,形成500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1个(昆明),100万人口以上的Ⅱ型大城市1个(曲靖),50万人口以上的中等城市8个,17个小城市和94个县城;2035年,形成1个特大城市(昆明)、4个Ⅱ型大城市(曲靖、玉溪、蒙自、楚雄)、10个中等城市、43个小城市和58个县城,推动云南省城镇化进程。
(二)有序推进全省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一是全面启动国家、省、市、县、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国家部委的统一部署,尽快深入细化云南省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以及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在《云南省空间规划暨国土规划(2016-2035年)》基础上开展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同时,布置各州市、各县市开展规划的前期专题研究,在2019年下半年全面铺开空间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全部完成。二是建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以土地调查数据为底数,统一坐标,统一技术规范和标准,建设我省省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做到“一个空间、一个平台、多家管控”,更好服务于资源利用的管理。
(三)增强全省各城镇就业吸纳能力。一是分类培育城镇产业。滇中地区,以及文山、个旧、大理、弥勒、思茅、景洪,沿边的瑞丽、河口,沿金沙江的水富等,大力推动工业化进程,将工业发展作为促进地区城镇化的主要动力。工业化发展程度较低,滇东北、滇东南以及滇西南的沿边及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区域,重点寻求多样化的一产和三产带动,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发展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二是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加快摆脱对传统主导产业的依赖,加快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强化城镇产业支撑,如安宁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
(四)强化滇中城市群产业支撑与吸引人口集聚。一是进一步加快建设昆明省域中心城市,曲靖、玉溪、楚雄、蒙自区域性中心城市,打造滇中城市群1小时经济圈(目前我厅无法回答是否可以设立副省级滇中市)。加快建立健全滇中城市间协调机制和管理组织机构。二是推动滇中地区城镇密集地区内城镇行政区划的调整(合镇设区,撤县改区、撤县设市),构建“市—区”行政管理组织框架,促进其由乡镇管理模式向城市管理模式转变。三是强化城镇体系专业化分工协作,形成各级城市和城镇之间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促进不同规模城市的协调发展,引导和鼓励教育、医疗、重点项目等资源向中小城市流入,促进不同规模城市的协调发展。四是增强滇中的就业吸引力,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承载功能、居住条件和特色风貌,形成良好人居环境。
(五)推动沿边城镇与乡村建设统筹协调发展。一是促进8个边境州市的25 个边境县市发展,发挥瑞丽、勐腊(磨憨)、河口等边境重要城市引领带动作用,形成边境城市、口岸城镇、沿边特色城镇联动协同合作、城乡协调发展的空间格局。二是培育小城镇发展,提升小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小城镇社区化,增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带动周边村庄发展、承接转移人口,着力打造一批产业发展、环境优美、适宜居住的特色小城镇。三是积极发展高原特色产业,加快农业产业化、改善农业基础条件、完善现代农业服务体系等,培育和壮大高原特色农业优势,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六)加强对内对外区域合作建设辐射中心。一是强化周边国家合作,加快“中国-中南半岛”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近期重点推进中缅“人字形”经济走廊建设。二是吸引国际人口来滇,充分利用南亚东南亚的资源、人力和市场,进一步完善国际人口管理和吸引机制,加强国际劳务(人才)人口吸引能力。加强云南的国际教育、金融、会展等吸引能力,如在昆明、大理、普洱、红河等地,发展“国际化”教育,吸引更多外国学生把云南作为来华学习和工作的主要目的地。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6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何鑫 0871-65747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