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98号建议的答复(云自然资办复〔2019〕62号 )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19-08-27 10:24:02 【字体:

云自然资办复〔2019〕62号


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98号建议的答复


普光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协调办理云南省S35永金高速新平(戛洒)至元江(红光)段项目用地相关手续的建议》(第198号),已交由省自然资源厅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项目用地报批情况

项目拟用地规模为431.0036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为365.498公顷(耕地195.0774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41.0325公顷,未利用地面积为24.4731公顷,项目占基本农田119.8263公顷,其中占坝区基本农田35.9563顷。目前,该项目于2019年2月已完成用地预审踏勘工作,正在开展规划修改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工作,我厅尚未接到关于云南省S35永金高速新平(戛洒)至元江(红光)段项目用地审批报件资料。

二、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

该项目为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列入玉溪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项目清单,所需交通水利指标拟采用规划预留指标予以保障。

三、工作建议

一是项目业主要充分履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积极主动做好项目用地报批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加强与当地政府及自然资源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提供相关基础数据及材料,确保用地报批需要。

二是请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做好勘测定界、用地预审、初设及施工图审批、林地审批、占补平衡、矿产资源压覆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和违法用地查处等用地报批前期准备工作,积极筹措社保资金和耕地开垦费;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做好该项目用地报批工作,切实保障该项目用地需求。

三是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将进一步转变服务观念,提前介入,加强与项目业主的沟通衔接,认真履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告知制度和报告制度,做好“一书一会一函”工作。按照“一条公路、一个方案”建立台账,实时跟进,准确掌握前期工作推进情况。明确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报批工作,提高报件质量,开启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加快报批进度,保证用地工作的快速推进,确保该项目顺利推进。

我厅将积极主动与自然资源部沟通协调,督促指导玉溪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项目用地单位做好项目用地报批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该项目用地需求,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工作。及时开通用地审批“绿色通道”,项目资料齐备、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及时做好保障服务工作。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5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韩宏伟  139871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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