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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3-02-10 15:26:41 【字体: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是自然资源厅负责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集约利用、统筹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及自然资源市场监督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和考核评价标准指导全省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准入目录、负面清单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建立全省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指导全省自然资源市场交易平台建设,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拟订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支持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三)拟订省自然资源市场监测监管制度并监督实施,开展自然资源市场动态监测和监管,建立省自然资源信用体系。

(四)拟订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监督实施相关制度、标淮、规范,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开展全省自然资源等级和价格监测,管理并监督全省自然资源评价评估人员。

(五)拟订建设用地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建设用地利用评价和考核机制,开展节地技术和模式推广应用。

(六)拟订国有建设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政策,监督实施审批用地相关标准,承担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扩区、升级工作及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作。

(七)承办厅党组、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018号

业务电话:0871-65747327     负责人:王志宏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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