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2020—4号)
陆自然资告字[2020]4号
经陆良县人民政府批准,陆良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陆良县LCG2019—26号地块(一、二、三、四、五、六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编号 |
土地 位置 |
面积 (㎡) |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叫价 (元/㎡) |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一期 |
县城 西片区 |
17244 |
居住用地 |
2.0—3.0 |
≤35% |
≥35% |
70 |
750 |
1776.00 |
二期 |
县城 西片区 |
17043 |
居住用地 |
2.0—3.0 |
≤35% |
≥35% |
70 |
750 |
1776.00 |
三期 |
县城 西片区 |
16172 |
居住用地 |
2.0—3.0 |
≤35% |
≥35% |
70 |
700 |
1776.00 |
四期 |
县城 西片区 |
17130 |
居住用地 |
2.0—3.0 |
≤35% |
≥35% |
70 |
750 |
1776.00 |
五期 |
县城 西片区 |
17973 |
居住用地 |
2.0—3.0 |
≤35% |
≥35% |
70 |
800 |
1776.00 |
六期 |
县城 西片区 |
17266 |
居住用地 |
2.0—3.0 |
≤35% |
≥35% |
70 |
750 |
1776.00 |
26号地块一、二、三、四、五、六期合并整体出让,不得单独申请。
该地块为集体预留发展用地,根据县人民政府文件要求,竞得人必须履行产权分配方案,严格按项目建设方案、详细性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建设。详细的产权分配方案到环城社区居委会咨询;项目建设方案、详细性规划设计方案到县自然资源局工程规划科咨询。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8月4日至8月11日,到陆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五、申请人到陆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的日期:2020年8月4日至8月11日,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1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时间:2020年8月13日10:00时。
七、拍卖地点:陆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对于2020年8月4日前,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未足额缴纳土地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拍卖出让活动。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电话:(0874)6264887、6262762
账户名称:陆良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 户 行:建行陆良支行
帐 号:53050164763600000104-0017
陆良县自然资源局 陆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二○年七月二十日 二○二○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