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自然资源厅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0-03-10 15:24:00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1.加强政策解读。

省自然资源厅主要领导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有关文件进行了重点解读。厅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对《云南省加强古茶树(园)资源保护实施方案》《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加快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云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内流转交易资金监管办法(试行)》《云南省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系统管理办法》《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等6个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并在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云南省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系统管理办法》图文、视频解读。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省自然资源厅积极参加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就云南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重要政策答记者问。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6起违法案件。积极参加《金色热线》,为群众答疑解惑,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3.深化决策和执行公开。

针对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省自然资源厅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依据,广泛听取意见,收到意见数量500条。加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建议、提案27件,公开率100%。主动发布用地预审结果信息、征收土地信息、矿业权出让公告、交易结果公示、审批结果公示、地质灾害风险预警预报等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2019年度用地预审文件74件,在云南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上公开2019年度批复文件286件,全省各州(市)、县(市、区)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供地计划14条、出让公告1634条、成交公示9567条。主动发布矿业权审批结果公示841项、矿业权转让公示14项、矿业权过期预警公告12项、协议出让采矿权受理信息公开及出让公示55项、勘查实施方案及开发利用方案评审结果公示21项等。同时在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门户网站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信息215次。省自然资源厅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第一平台”作用,全年发布信息3963条,网站总访问量1301337次。

(二)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和咨询工作

1.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为方便公众便捷有效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厅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立“依申请公开”专栏,可直接链接至“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厅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交办、回复等工作。严格规范申请的接收、受理、审核、答复、归档程序,有关记录进行保存备查,按时办结率100%。

2.做好政务服务热线办理。

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云南省政务热线整合工作方案》,坚持“集约、规范、便民、高效”原则,推动省自然资源厅各类政务热线电话整合到“云南省12345政务热线”,实现一号对外,统一接听受理,分类规范处理,统一监督管理,畅通政务热线群众诉求渠道。2019年省“12345”平台共有4个热线转接至省自然资源厅,均做到及时回复、及时反馈,转接成功率100%、按期办结率100%。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机构改革后省自然资源厅职能调整情况,及时更新《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加强平台建设

不断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网上信息发布审核、定期工作通报、网站日常巡查和节假日值班等工作制度,确保网站建设管理规范有序。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按时办理政务新媒体有关备案手续,严把内容关,严控舆论导向,将其打造成为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的重要平台。

(五)强化监督保障

明确把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作为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定期检查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信息发布情况,对信息公开不及时,信息公开不完整的督促限时整改。畅通监督渠道,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公开监督投诉方式,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注: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管辖规定》规定,云南省行政区域内自然资源违法案件依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管辖,省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指导监督。因此,省自然资源厅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为零。)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对照中央、省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省自然资源厅还存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尚待完善、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公众参与决策程度不高等问题。针对不足,省自然资源厅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健全工作机制,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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