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二届政协第三次会议第057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0-12-02 17:11:52 【字体:

合子祥委员: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您在政协云南省十二届第三次会议第0579号提案《关于按比例每年供给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提案》收悉,结合部门职能职责,我厅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您在案由中提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供给问题,省自然资源厅高度重视农村农业基础设施和产业用地需求,2015年开展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时,要求各县(市、区)预留不少于5%的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专项用于村庄建设,保障至2020年用地需求。

二、省自然资源厅鼓励各地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的方式,加大对低效用地、村庄空闲地的利用力度,优先保障农民合法建房、农村农业基础设施和产业用地需求。同时通过增减挂钩方式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必须先保障易地扶贫安置点用地需求和脱贫产业用地需求。

三、省自然资源厅会加强指导和督促曲靖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农业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用地纳入重点项目保障范围,跟踪了解项目实际用地需求,及时掌握项目用地情况,按照新《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指导项目业主做好用地报批相关前期工作,保证用地报批工作的快速推进。

四、目前,全省正在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省自然资源厅将按照云南省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和打好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要求,充分做好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衔接,统筹安排好各类用地布局,特别是农村农业基础设施和产业用地布局,严格落实好国家和省支持农村产业发展的政策要求,在编制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时,安排不低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需求。

联系人及电话:韩宏伟  0871-65747381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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