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厅机关各处、室、局、事业单位: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已于2020年1月1日施行,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前全省用地审查报批工作,省自然资源厅针对用地审批流程、会审处室、审查内容、要件清单、审查报批文本格式、审查意见等进行修订并经2020年第16次厅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执行。请严格按照本文件要求组织上报征转用地报件,不得随意增减改变有关内容,并对报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按要求上报的征转用地报件,省自然资源厅将不予受理。
附件:用地审批流程图.zip
省级审批单独选址项目和城市(镇)批次征转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征收用地会审处室及审查内容.zip
省审批单独选址项目和城市(镇)批次征转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征收土地资料目录及审查报批文本格式.zip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