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2019年,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精神,部部署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工作,明确了工作要求。为提高核实整改工作质量,自然资源部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进一步分析研判各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质量,调整完善核实整改工作方案。随着三调工作结束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启动,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工作将会进入实际操作段。
自2020年4月初以来,昆明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相关部门负责核实统计东川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情况。根据《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核实不符合《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要求的建设用地、林地、草地、园地、湿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等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况;核实河道两岸堤防之间范围内不适宜稳定利用的耕地;核实受自然灾害严重损毁且无法复垦的耕地;核实因采矿造成耕作层损毁、地面坍塌无法耕种且无法复垦的耕地;核实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严格管控类且无法恢复治理的耕地;核实公路铁路沿线、主干渠道、城市规划区周围建设绿色通道或绿化隔离的林带和公园绿化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用地;核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前已批准建设项目占用的土地或已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的土地;核实法律法规确定的其他禁止或不适宜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土地。
核实完成后,将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量质并重”的原则,进行整改补划,并对相应 “两区”进行调整,按法定程序修改相应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