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快速发展的迫切需要。双江县自然资源局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发〔2017〕50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相关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云自然资源利用〔2019〕562号)及《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调整更新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多举措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切实降低企业用地出让成本, 让企业“轻装上阵”。
一是适度合理下调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双江县于2019年8月份启动县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调整工作,在原基准地价(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基础上,完成县城规划区、四个乡镇集镇规划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适度合理调整,成果于2019年12月26日通过省级验收,并于2020年2月20日公示执行。二是采用灵活的供地方式,减少用地成本。积极鼓励用地企业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使用土地,做到让企业“轻装上阵”。有效地促进了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截至目前,共完成编制上报弹性出让工业用地2宗,面积40.9305亩(林产业区三七加工厂21.9615亩、布朗山茶厂18.969亩),2宗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20年,工业用地地价均按现行所在地工业用地基准地价标准执行,为企业节约用地成本约1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