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15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1-12-08 15:32:06 【字体:

解天云等3名代表:

首先感谢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将麒麟区干冲绿色化工产业园认定为首批省级化工园区并给予支持的建议》,已交由省自然资源厅办理,经认真研究,现就有关办理意见函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干冲绿色化工产业园位于麒麟区越州镇,是麒麟工业园区越州片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面积4.58平方公里,第一批次申报面积0.84平方公里。2020年11月,按照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省自然资源厅依据8部门联合印发的《云南省化工园区确认办法(试行)》(云工信石化〔2020〕91号)中关于“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规定要求,对首批申报的沾益工业园区花山化工园区总面积427.7573公顷(其中花山片区343.5973公顷,越州片区84.16公顷)进行了规划符合性审查,经审查,沾益工业园区花山化工园区申报范围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确认意见已于2020年11月底反馈省工信厅。

二、办理意见

(一)省自然资源厅组织起草了《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征求意见稿),其中充分考虑了曲靖市在承接东部化工产业转移所起到的作用,结合产业及园区发展需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产业发展思路和重大项目布局安排,将给予曲靖市倾斜支持。

(二)根据国土空间规划指标分解下达要求,建设用地规模指标需层层分解下达,省自然资源厅在建设用地指标测算时,综合考虑曲靖市各项需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统一下达至曲靖市。请曲靖市在分解下达至辖区内各县(市、区)时也要充分考虑产业及园区发展所需的建设用地需求,在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布局上给予支持和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涉及的耕地占补平衡按县域自行平衡为主,州(市)调剂为辅,省级调剂为补充的原则落实。

三、下步措施

(一)加强部门协作,积极配合推进化工园区确认工作,督促各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加强对化工园区规划选址的指导,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等约束性指标的前提下,按照“成熟一批确认一批”的原则,做好后续批次园区的确认工作。

(二)化工园区应严格落实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土地资源的相关规定,合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尽量少占耕地尤其是坝区水田。对于化工园区土地的增量需求,应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予以统筹安排,待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实施后再进行化工园区的扩区申请,确保入园项目的落地实施。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7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开发利用处  姚刚  0871-65747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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