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99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1-12-08 15:34:26 【字体:

李志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指导意见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出台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和通知情况

省自然资源厅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推动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办证难”,积极展开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8年初,原省国土资源厅印发了《关于解决不动产统一登记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针对有房证、无地证或有地证、无房证;房产证和土地证记载房地信息(如权利人、用途等)不一致;房屋已登记颁证,但开发商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擅自增加容积率或变更土地性质等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指导全省各地按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信守政府承诺、维护合法权益”的原则,分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2019年省自然资源厅报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23号),要求各地全面组织开展分散登记时期历史遗留问题的排查和处理工作,有效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行动,印发《关于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快推动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要求各州、市采取“定点包干”方式,与县(市、区)联动,深入实地调研,着力解决突出的历史遗留问题。

2020年3月组织对全省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多次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会商研究,借鉴有关省市政策和典型案例,研究起草了《关于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关于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16个州市人民政府及省高院、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12个省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并就收集的200余条反馈意见进行研究,形成《云南省关于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通知(代拟稿)》于6月上报省政府。

2021年2月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积极推动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不动产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机制,先后印发《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云自然资确权〔2021〕118号)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成立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督导力度确保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整改到位的通知》。落实地方人民政府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主体责任,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力争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推动解决房屋等不动产“登记难”“办证难”问题。推动各州市将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作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同志亲自抓、带头干,组建专班研究出台政策、业务指导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约谈、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在限定时限内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同意,按照职能单位工作职责平行推进,互相不作为前置条件,切实保障无过错购房者的权益。

各州市(县、区)自然资源部门按照省厅部署,聚焦自然资源管理职责,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其他部门支持,协调政府或联合相关部门出台文件和政策规定,或通过联席会议、专题会议研究等方式,持续解决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历史遗留问题。如:曲靖市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30个相关委、办(局)为成员单位的曲靖市中心城区不动产登记涉及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印发了《关于曲靖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曲靖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方案》,并从自然资源、住建、房管和公、检、法及市纪委、市政府办等部门抽调20人组建“专项工作组”,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任组长,集中办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目前中心城区114个问题小区已化解109个问题小区,占总量的95.6%;累计有9.8万套房屋、商铺、车库(位)在问题处置后已具备发证条件,占总量的95.9%。

二、河口县房地产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情况

经实地调研了解,河口县自然资源局已经联合住建、房管、税务等部门,对建成的住宅小区进行了排查摸底,经全面排查,城区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涉及商品房、单位自建房、拆迁安置房等,主要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少批多占、改变规划、欠缴基础设施配套费、银行抵押等问题。对排查出来的问题,按照“一楼一方案”的要求全部建立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根据历史遗留问题的类型、体量、成因等,认真分析研判,明确了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先易后难、分类实施的处置基本原则,研究制定处置方案。目前,河口县人民政府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已经制定了《河口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滨江国际、电信小区等6个问题小区已列入整治方案,计划于今年底前基本完成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继续督促指导州市开展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推广曲靖、昆明等地典型工作经验,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问题督导,力争构建全省上下联合、地方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大力推进历史遗留问题的化解,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我省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支持。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7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确权登记局 陈建民  0871-65747325)

打印页面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