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553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1-12-08 15:42:40 【字体:

刘祖铭等3名代表:

首先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工作特别是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省人大处理意见,你们在云南省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会泽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给予倾斜的建议》(第0553号)由省自然资源厅办理,经认真研究,现就有关事宜答复如下:

一、国家关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基本要求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相关部署,2019年12月,自然资源部启动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并提出了原则要求:一是以科学合理规划为前提,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和乡村历史文化保护,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乡村全面振兴。二是统筹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以规划为统领、抓手,落实试点项目各类指标任务。三是提供政策支持,试点区域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调整后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少于调整面积的5%;整治区域内新增耕地面积不少于原有耕地面积5%;整治后节余建设用地指标可在省域范围内流转。四是禁止违背农民意愿搞大拆大建,禁止破坏生态环境砍树挖沙填湖、占用耕地搞人造景观、破坏乡村风貌和历史文脉等。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不同于传统的土地整治项目,国家的支持主要体现在政策方面,试点工作的目的在于优化试点乡镇空间布局,保障一、二、三产业融合用地,助力乡村振兴。

二、云南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申报情况

根据自然资源部的统一安排部署,2019年以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开展了我省试点申报工作,自然资源部对试点工作的要求十分严格,反复重申试点地区耕地保护各项指标必须满足要求,地方统筹的资金要明确到位。根据部的要求,申报期间省自然资源厅先后三次组织开展申报材料的编制完善工作,经部三次审核,2021年1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名单》(自然资函〔2020〕2421号),同意在云南省优选20个乡镇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会泽上报的2个试点未被纳入国家试点名单。

三、下步工作打算

积极配合帮助会泽县做好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义不容辞的重要任务,下步省自然资源厅将督促指导曲靖市、会泽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准确把握国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政策的核心要义,根据县委县政府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以用好国家政策支持,做好乡村振兴用地保障为目标,优选拟开展试点乡镇,加快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编制,研究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待国家启动新一批次试点申报后,积极帮助会泽县做好申报相关工作。同时,省自然资源厅将继续加强与省财政厅的沟通协调,争取在省级预算中安排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补助经费。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7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生态修复处  何李娜  0871-65747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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