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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避险人口易地搬迁安置及搬迁后社会治理路径探索——以绥江县新滩镇石溪村13组老鹰田滑坡易地搬迁安置为例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3-10-17 14:42:15 【字体:

地质灾害治理是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保护地质环境的需要,对合理开发利用环境资源、保护环境生态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地质灾害治理措施的一种,搬迁避让是一种治本、有效、合理、经济的治理方式,可从根本上消除对人民生命财产威胁。

一、绥江县地质灾害及因灾避险搬迁现状

绥江县位于绥江县位于云南省东北部,为两省(云南、四川)三市洲(昭通、凉山、宜宾)结合部,境内山峦起伏,沟壑交错,坡陡谷深。区域内地形切割强烈,地层岩性多样,地质构造复杂,构造运动强烈,地质环境较为脆弱,地质灾害多发频发。2021年,全县748.78平方公里国土上,就有登记在册各类自然地质灾害隐患点101处,其中滑坡74处、崩塌(危岩)25处、泥石流1处、地面沉降1处。平均每个镇有自然地灾隐患点20处。

为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十三五”期间(2016年~2020年度),绥江共实施易地搬迁自然地质灾害点20处,搬迁群众91户339人。安置方式主要包括集中安置、分散安置(含进城入镇),其中集中安置26户105人,占比29%,分散安置(含进城入镇)65户234人,占比71%。资金来源主要为统筹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以及自然资源部门按户兑现补助资金的方式实施。2016年~2020年度实施搬迁的91户群众中,由自然资源部门兑现补助资金共计157万元。

二、避险人口易地搬迁后存在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以石溪村13组老鹰田滑坡为例)

由于分散安置绝大多数属于就近重(迁)建,与搬迁前的生产生活模式基本无大的变化。另,就地灾易迁集中安置群众来说,以绥江县新滩镇石溪村13组老鹰田滑坡易地搬迁安置为例。搬迁前,该隐患点共威胁群众67户250人,由新滩镇牵头组织进行搬迁避让后,选择分散安置(含进城入镇)的群众有44户,占比66%;选择集中安置的有23户,占比34%。23户集中安置群众均搬迁至关湾安置点,该安置点离村委会约2.5公里,离新滩集镇10公里左右。

(二)搬迁后存在的问题

1.相关部门关注度不够。特别是小型易迁集中安置点,群众只要搬进去、居住安全了,就“万事大吉”了,存在一迁了之的情况,涉及乡镇和相关部门对安置点群众生产生活情况跟踪及关心关注不够。

2.配套设施不够完善。乡镇在牵头实施小型集中安置点建设过程中,由于各方面的因素,资金来源有限,导致前期安置点各类配套设施建设不够完善。如,农村一般都会圈养家禽,但该集中安置点未配套留有家禽圈养的地方,从而导致乱搭乱建现象禁而不止。

3.社会服务有待完善。大家从散居的状态“突然”汇聚到一起,邻里纠纷等各种矛盾及问题的出现率大幅度提升。由于安置点规模较小,加之较为偏远,成立社区达不到规模,服务覆盖又有点“鞭长莫及”,规模不大不小、地点不远不近的状况一定程度导致可能存在社会服务“盲点”。

三、对策建议

1.强化县级考核,将安置点社会治理成效纳入镇、村及相关部门考核表彰范围,推动对规模“不大不小”的易迁安置点的社会服务管理。镇、村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这类安置点社会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时研究讨论解决安置点社会治理及服务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2.完善易迁安置点社会治理及服务体系,可参照“乡镇派出所设立村级警务室”的模式,设立村级综合服务点,由镇级统筹、村级灵活派出,参照片区支书标准给予补助,采取灵活就业模式派驻工作人员开展综合服务。或可由村上居住在安置点附近的工作人员兼任,通过提高服务点“级别”,避免出现“杀熟”、工作不好开展及对“上”沟通联系对接不畅等问题。

3.统筹完善配套服务设施。以乡镇为主导,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加大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参考建立对应挂钩帮扶共建机制,在摸底群众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列出“需求清单”,发动挂联单位主动承办或自主认领“需求清单”,统筹调动各方资源,充分利用相关单位资源优势来满足易迁点群众服务需求的目的,形成共建共享共赢的局面。

4.结合乡村振兴,统筹避险人口易迁安置点建设。提前抓好做实“小型”避险易迁安置点的规划衔接,统筹考虑乡村人口布局、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土地利用、生态保护等因素,在充分结合民意的基础上,衔接好镇村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产业结构调整等专业规划,坚持科学选址,全面结合乡村振兴契机,高质量规划打造易迁安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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