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太耀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文山州海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40名矿业权人因未按规定公示其矿业权信息或履行义务,列入异常名录已满三年。依照《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国土资规﹝2015﹞6号)第二十六条规定,现决定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名单,并予以公示。
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矿业权人,应及时落实整改责任。列入期间按照规定在自然资源专项资金审批、自然资源领域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矿业权申请审批等工作应依法予以禁入,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