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1-07-27 15:25:43 【字体:

根据省审计厅《审计报告》(云审报〔2021〕57号)、《审计决定书》(云审决〔2021〕45号)发现的问题,省自然资源厅党组高度重视审计整改,经全厅上下通力配合,完成了整改。按照有关规定,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省自然资源厅本级及部分下属单位应缴未缴财政款4193415.38元。

审计期间,我厅已于2021年3月16日将上述资金缴入省级国库。自2021年7月1日起我厅038专户收取的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出让收益已移交省税务局收取,对截止2021年6月30日前收取的费用核对后及时缴库。

今后我厅一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按时、足额将相关资金上缴财政部门。

(二)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部分收入、支出未纳入预算,金额合计1743313.79元。

今后我厅将加强预算的科学性、约束性、准确性,严格执行预算编制的法律法规,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的要求,认真编制预算,保证预算编制的全面、完整,并按照预算批复的内容开展经济业务,确需申请调整预算的,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报批。

二、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省自然资源厅部门项目库管理不规范。

我厅已及时编制本部门项目库管理办法,拟定了《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省级财政预算项目库管理办法》,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同时结合年度财政项目库编制要求,对重复的项目进行清理。

三、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四)云南省地质调查院决算报表编制不完整,部分支出未纳入决算草案,涉及金额2760852.90元。

今后我厅会按期组织决算培训,做到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五)不动产登记中心部分已履行完成的合同,未按规定将尾款作收入确认,涉及金额1293884元。

我厅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合同进行了全面梳理,对1293884元进行账务处理,完整反映经济业务,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事业收入”科目。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由于未完成收款项目合同大多数都签订于10年前,部分项目单位撤并、破产、资金冻结等原因,一直未支付款项。具体如下:水绥公路项目,已完成项目勘界、发证,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因建设单位银行账户冻结,未支付尾款20.11万元;施孟公路县城至链子桥二级公路项目,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已完成,未支付尾款15万元,待国家补助二级公路资金到位后支付;师宗程子山风电场和弥勒石洞山风电场项目,复垦方案工作已完成,因建设单位法人变更,未支付尾款45万元;磨思高速建设用地报批项目,待登记发证完成后支付18万元;阿墨江三江口水电站地籍测绘、权属调查、登记发证项目,6月已支付尾款15.2784万元;丹达河电站公路建设勘测定界项目,因项目停建,建设单位变更,现建设业主暂无资金支付尾款16万元。今年将加大力度完成师宗程子山风电场和弥勒石洞山风电场项目尾款45万元、磨思高速建设用地报批项目尾款18万元共计63万元的收款工作,积极协调水绥公路项目、施孟公路县城至链子桥二级公路项目、丹达河电站公路建设勘测定界项目尾款收缴工作。若出现确实无法收回账款的迹象,及时计提坏账准备;确认无法收回的账款,及时做坏账处理。

四、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六)省自然资源厅机关服务中心出租铺面未按规定报财政部门审批。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机关服务中心代管商铺为原测绘地理信息局机构改革时划转的商铺(以下简称商铺),因划转时商铺已出租且合同尚未到期,故按原出租合同进行管理,未进行出租事项审批。铺面出租合同涉及10户,其中有7户合同在2020年12月31日到期,3户合同未到期。

按照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在2021年12月31日前将省直单位的商铺收回进行统一管理。经与承租的商户协商,对合同到期的7家商户,签订补充协议到2021年10月31日后统一收回,对合同未到期的3家商户,继续执行原合同至2021年12月31日后收回。所收租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税后全额上缴财政。

今后若涉及国有资产出租情况,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按相关规定报批。

(七)部分项目执行完毕后,未按合同规定验收。

云南省地质灾害隐患识别系统已于2021年6月23日组织完成验收;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人口大数据分析项目已于2021年4月23日组织完成验收;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管理与可视化系统项目,预计2021年7月底8月初可完成项目的全部建设工作内容并完成验收。今后我厅将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及时履行验收手续。

五、其他需要关注事项的情况说明。

(八)省自然资源厅没有及时更新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情况说明。

2019年以来,按照省编办的工作安排,省自然资源厅多次对本部门权责清单进行梳理、确认。目前,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公开的权责清单是链接到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相应页面的内容,其更新和维护由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该网站内容省自然资源厅无法更改。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权责清单页面登载的是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9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正式清单待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程序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权责清单征求意见稿涉及省自然资源厅的行政检查事项有“测绘质量检查”等10项。2021年3月,省编办最近一次来文征求权责清单调整意见,省自然资源厅报送的调整意见材料中,已建议增加行政检查事项3项,具体为“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行政检查”“对在本省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开信息抽查”。

审计报告中关注的事项,省自然资源厅已反馈至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目前权责清单还处于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修改、进一步调整阶段,待清单按程序确定公布后,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将及时更新网站的权责清单信息。下一步我厅会与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加强此项工作的对接。

(九)省自然资源厅机关5辆车辆超编制的情况说明。

目前,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共有公务用车编制数量为9辆,其中领导干部相对固定用车1辆(云A9850T),机要通信车辆1辆(云A899GT,目前调整为正厅级领导相对固定用车),应急保障用车3辆(云A161GT、云AM116X、云AM198X),执法执勤用车1辆(云A797GT属省纪委省监委编制),老干服务用车3辆(云A3739Y为原测绘地理信息局云AHE270过户、云ANT833、云AC325E为原测绘地理信息局云AL8915过户)。

审计报告中所关注的超编车辆为云ACZ160、云A996GT、云A719GT和云A02701、云A06926。其中云ACZ160、云A996GT、云A719GT三辆为2017年厅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后按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交省公车平台管理使用车辆,按协议约定,省自然资源厅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而云A02701、云A06926则为原云南省国土资源厅2005年已经报废的车辆。

针对该关注事项,我厅一是协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云ACZ160、云A996GT、云A719GT过户到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并从省自然资源厅厅机关资产管理系统中销户;二是协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对云A02701、云A06926已报废车辆进行销户处理。

六、审计建议方面。

审计报告的三条审计建议全部采纳。

一是进一步强化预算、决算管理及执行。加强我厅预算、决算编制,细化预决算,确保执行过程中的完整和准确。

二是加强部门项目管理,完善制度保障。按照部门预算绩效的相关要求,完成系统内制度保障,定期清理项目库入库项目,并滚动执行相关管理程序。

三是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持续对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不断提高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及时组织所属单位开展业务培训,统一相关业务数据口径,做到系统内标准一致,规范财务核算工作,加强财经纪律教育,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防范风险。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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