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暨现场推进会召开
12月27日,云南省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暨现场推进会在安宁市召开。省自然资源厅厅长高中建出席并讲话,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俊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
工业项目“标准地”是指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具备供地条件的区域,对新建工业项目用地先行完成区域评价、设定控制指标,并实现项目动工开发前所必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条件的可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是落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谋划的具体措施,是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体制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
会议强调
通过部门联动、规范管理,试点先行、示范引领,逐步完善、全面推广,云南省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部分部门对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工作认识不到位、改革工作基础较为薄弱、各部门间协调联动还不够等问题和不足。
会议要求
加快实现全面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锚定目标任务,因地制宜、大胆实践,确保我省“标准地”改革取得新突破。二要加强横向联动。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要主动担当,履职尽责,进一步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明确工作目标,规范工作流程,优化区域评估政策,制定控制性指标的省级指导指标和区域修正系数,保证各地推行改革有参考。三要做好纵向协同。省级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研究,加大政策支持和指导。各地各开发区要创新思维、打开思路,对标先进、大胆探索。实现到2025年省级以上开发区“标准地”出让规模达60%以上的目标。
会议还安排安宁市、蒙自市就“标准地”改革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经验交流发言,省“标准地”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对工业园区代表反映的难点堵点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并集体研究了《云南省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
在现场推进会上,安宁工业园区管委会与企业在现场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成功完成昆明市首宗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
省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联席机制10家成员单位,全省23个开发区、管委会,16个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省自然资源厅有关业务处室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