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2-01-29 16:02:00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http://dnr.yn.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一是强化公开力度。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重点主动公开征地信息、矿业权审批结果公示、矿业权转让公示、矿业权受理信息、矿业权过期预警公告、勘查实施方案及开发利用方案评审结果公示、公示地价信息等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门户网站设“审批及信息查询”模块,公众可对证书信息进行查询和验证。二是创新公开方式。挖掘政策文件特点,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作用,积极运用图文图表、音频视频、数字化等表现形式,增强解读效果,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率。2021年自然资源厅微信公众号共发布政策解读34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一是严格工作流程。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的信函、传真、当面提交、互联网等渠道。根据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在厅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立“依申请公开”专栏,直接链接至“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台账,对申请人的主要资料进行详细登记,明确答复时限。二是确保办件质量。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做好在法定时限内答复,且答复主体适格、形式要素完备、答复内容项目完备、司法救济渠道明确。2021年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共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21件,较2020年(175件)增加4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依法公开并及时更新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围绕“三定”方案、权责清单及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二是实时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印发《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并在厅网站及时公开。

(四)加强平台建设。加强对厅门户网站日常维护,不定期巡检网站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措施,提高网络安全态势感知,提升防病毒、防攻击、防泄密等能力,确保网站安全可靠运行。深入推进网站集约化,门户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信息内容审核,加强常态化监管,确保门户网站与微信公众号安全平稳运行。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公报制度,2021年,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共出台1份规范性文件,按时向省政府公报室报送刊登。

(五)强化监督保障。确定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厅领导为负责人,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并按要求报送省政府办公厅备案。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主要负责人在党组会上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央、省有关要求有序推进,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尚有待加强。部分单位、处室对政务公开认识不到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愿公开、不想公开、不敢公开等现象。二是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工作中仍存在机制不健全导致政务信息处理不及时,存在工作风险。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力量配备不足,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有待提升。下一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将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继续加强自身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一是强化机制保障。充分认识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和创新政策解读工作,定期做好政务公开计划和培训,将公开融入到工作决策、执行、服务的全过程。二是优化载体平台。根据平台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合理整合门户网站栏目,做到内容丰富、分类合理、图文并茂,保障在线办事服务可用性、便捷性,高质量做好网民留言办理,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打印页面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