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421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2-01-11 09:45:10 【字体:

张世伟、高志宏、王利伟、沈丽华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弥渡至昌宁高速公路(大理段)主线走向的建议,已交由省自然资源厅主办,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协办,现答复如下:

一、项目进展情况

弥渡至昌宁高速公路已列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县域高速公路“互联互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办通〔202〕19号),项目建设对完善全省高速公路网,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增强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等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项目穿越坝区、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弥渡大黑山州级自然保护区,2021年3月11日,省自然资源厅组成专家组,赴弥渡、巍山、昌宁开展实地踏勘工作,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时召开现场踏勘反馈会,在会上形成了一致意见,由设计单位对项目选线、穿越坝区的路段工程方案进行细化设计,并取得林草部门意见。目前,设计单位、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报件单位正按踏勘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省自然资源厅高度重视弥渡至昌宁等“互联互通”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审批工作,出台了《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大重大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保障力度工作方案〉的通知》(云自然资空规〔2021〕178号)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成立重点项目专班,设规划组、红线组、耕保组、利用组、执法组、相关行业专家组等6个小组共26人,明确了工作职责,细化了重点内容,优化了工作流程,采取了按照一人一项、一项一踏、全程跟踪、提前咨询、即报即审、分组把关、优化程序、分类处置、挂图作战等10项措施,确保每一条“互联互通”工程都有专门的推进人,全力保障重大建设项目审批。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省自然资源厅将继续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待报件单位提交正式报告并取得林草部门同意意见后,省自然资源厅将立即组织专家审查。在审查通过后,项目即可正式组卷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将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审批,积极服务,做好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审批工作。

衷心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省自然资源厅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及时听取意见和建议,完善工作措施,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6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国土空间规划局  王晶  65747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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