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12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2-01-11 10:00:59 【字体:

张燕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追加峨山县省级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划指标支持玉昆项目和玉磨铁路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管理

一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于2020年底到期,原规划剩余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不再继续沿用。省自然资源厅4月2日印发了《关于做好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2021〕44号),明确过渡期建设用地规模指标来源和通过“规划承诺”方式解决建设项目用地规划符合性问题。二是为确保重大项目顺利实施,请有关部门及时与峨山县自然资源局沟通对接,提供重大项目坐标范围等资料,尽快开展项目用地报批。过渡期建设项目用地,可由地方人民政府承诺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土地报批阶段一并上报,同时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切实履行“规划承诺”事项。省自然资源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全力做好用地保障工作,同时,持续做好“规划承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过渡期已批建设项目用地全部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

二、关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一是省自然资源厅4月6日印发了《关于预下达国土空间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的通知》(云自然资空规〔2021〕228号),预下达了各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作为玉溪市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参考。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测算分解时,省自然资源厅充分考虑玉溪市经济运行状况、近几年建设用地报批和供地情况、玉溪市在滇中城市群所起到的作用和地位,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给予了玉溪市适当倾斜支持。指标预下达时,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另外增加了730公顷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二是根据国土空间规划指标分解下达要求,建设用地规模指标需层层分解下达。《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尚未出台,待分解到各省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正式下达,省自然资源厅将继续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给予倾斜支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统一下达至玉溪市,由玉溪市统一分解下达至辖区内各县(市、区)。请玉溪市、峨山县做好重点建设项目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衔接工作,保障项目用地需求,促进玉溪市、峨山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7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空规局  张再羽  1519885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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