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1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2-07-18 10:09:40 【字体:

傅再胜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关心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昭通市大关县城整体避险搬迁的建议》(第0119号),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就推进大关县城整体避险搬迁工作的情况答复如下:

一、大关县城地质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情况

大关县城是云南省28个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重点县城之一。2018年2月昭通市推进搬迁工作以来,相继完成了地质环境调查与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典型滑坡及不稳定斜坡勘查评价、县城新区地质环境调查及适宜性评价等4个报告的编制和评审。主要结论是:“县城地质灾害危险性大的面积占90.2%,以滑坡为主的地质灾害41处,对近1.3万人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地质灾害防治难度为中到大,建设适宜性差,不宜继续加载及建设,建议实施搬迁。”。

二、大关县城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情况

(一)认真落实群测群防措施

积极落实群测群防“十项制度”,按照岗位责任到位、补助经费到位、日常管理到位、培训演练到位的“四到位”要求,确保汛期监测员专人专岗,落实责任主体单位的监测义务,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职责,发挥一线预报预警作用。

(二)扎实推进气象风险预警

与气象部门合作,每年4月15日至11月15日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提示广大群众做好防范,提前主动避让滑坡、泥石流等的危害。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及时加强雨情、水情、地质灾害险情会商研判,及时进行预报预警,力争做到提前预报、及时预警、及时响应,迅速转移避险。

(三)突出重点区域监测预警

充分利用专家队伍和先进技术,专群结合、点面结合,突出县城区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高发区域,重点加强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居民点、学校、医院、交通沿线、风景名胜区等区(段、点)的监测预警。

(四)完成调查评价与部分工程治理

截至目前已安排约1.3亿元用于大关县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普适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点建设和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与风险评价等项目。一定程度抑制或控制了滑坡的发展,取得了阶段性的良好成效。

(五)督导落实防治主体责任

加强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防治,督促建设单位履行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防治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场地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和避让,加大资金投入,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制定应急预案,坚决避免不合理的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

(六)深入开展宣传培训与应急演练

强化应急演练及宣传培训工作,对县城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受威胁群众开展宣传培训,针对具体典型隐患点组织群众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明确受威胁群众撤离的信号、路线、应急避灾场所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明确要求。一旦出现险情加剧,果断紧急转移,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七)做好临灾避险和应急处置工作

大关县城区各有关部门、单位、社区做到有预案、有准备,全面提升了临灾应急响应水平。从强化临灾避让和管控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工作、高效果断处置方面落实临灾避险和应急响应、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三、建议的答复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防灾避险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要求,基于“省级指导、州市统筹、县级负责”的原则,省自然资源厅积极支持大关将县城搬迁统筹到防灾避险移民搬迁工作当中。

四、下步打算

大关县是全省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县之一,省自然资源厅一是将按照自然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和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优先在1:1万精细化调查、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普适型地质灾害监测等项目上予以优先考虑和安排,并按程序一如既往的支持省级事权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和因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补助。二是在大关县新县城选址的自然资源与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及比选论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用地调查和规划调整,编制新县城国土空间规划、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生态修复方案等方面给予积极的指导支持,并在疫情好转的基础上,积极请示自然资源部有关领导赴大关县现场调研,尽最大努力争取国家倾斜支持,并持续指导做好县城搬迁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6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地质勘查管理处亢卓,13388898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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