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健梅代表:
您好!感谢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第0297号)交我们分办,省自然资源厅结合职能职责,就“建议省政府加大对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帮助协调成功申报红河哈尼梯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并组织实施。”建议答复如下:
省自然资源厅历来高度重视并支持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有关工作开展,2020年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组织建立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项目储备库后,同年8月省自然资源厅主要领导即亲自率队到自然资源部汇报,支持并申请将云南哀牢山红河哈尼梯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以下简称“红河哈尼梯田山水项目”)纳入国家级项目库储备,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未明确表态同意支持,据悉,其他省市同年申报项目两部亦未组织开展审查。
2021年9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16个州市现场办公会精神,支持有项目申报意愿州市积极开展项目方案编制等申报相关工作,省自然资源厅积极联系省财政厅,组织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省级储备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2021〕115号),首次建立云南省山水项目省级储备机制,鼓励有条件州市积极开展辖区内重要生态区域重点生态系统修复保护问题研究,开展本底调查,精准识别生态问题。红河州高度重视,积极谋划项目申报,在12月由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的省级山水项目储备评审中,红河哈尼梯田山水项目作为得分第1名项目被纳入省级项目储备库。
2022年1月,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十四五”期间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通知》(财办资环〔2021〕51号),国家定于今年开展“十四五”期间第二批山水项目竞争性审查工作,要求每个省仅能申报1个项目。为选出云南最具竞争力项目参加国家级审查,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结合省级项目储备情况,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山水项目省级竞争性审查工作,根据各项目专家组综合评分红河哈尼梯田山水项目排名第3。同时,经省财政厅商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正式行文报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意,“云南省洱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报国家参加竞争性评审。6月7日,国家公布了《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名单》,洱海项目已成功入选。根据国家目前关于“每个省每次仅能申报1个项目,实施期限3年,项目实施期内原则上不支持申报新项目。”的申报要求。洱海项目实施期内国家原则上不会再支持云南省其他山水项目。同时,今年以来省自然资源厅已安排省级资金3484万元用于支持完成红河州境内不少于3484亩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任务,会同省财政厅积极支持红河州申报了“红河州重点生态与石漠化综合治理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参加国家级竞争性审查。
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继续帮助指导红河州按照省级审查意见,结合项目实际合理安排布局子项工程,对红河哈尼梯田山水项目申报文件、方案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争取自然资源部有关工作负责司局领导率队到红河州实地调研指导,同时,省自然资源厅鼓励红河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2021〕40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自然资〔2019〕6号)精神,积极探索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模式,充分调动广大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事业,省自然资源厅将在政策指导以及有限的资金安排中给予红河州积极支持。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监督、理解和支持!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6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生态修复处王毅泽,0871-65747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