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57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2-07-18 10:27:48 【字体:

黄明勇等10位代表:

感谢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从省级层面落实土地等要素保障支持麻栗坡边境经济合作区(含西畴兴街出口贸易加工区)加快发展的建议》第0579号(以下简称《建议》)交由省自然资源厅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麻栗坡边境经济合作区(含西畴兴街出口贸易加工区)优化提升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总体方案>的通知》(云委〔2020〕287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省级开发区重新履行报批程序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云发改产业〔2020〕586号)的要求,2021年4月,文山州组织对麻栗坡边境经济合作区(含西畴兴街出口贸易加工区)进行优化提升,重新划定面积和四至范围,上报面积为1007.92公顷,其中位于麻栗坡县的面积为700.90公顷,位于西畴县的面积为307.02公顷。5月,我厅积极配合省发改委对上报材料进行用地审查,经审查,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镇)总体规划的面积为300.72公顷,其中位于麻栗坡县的天保口岸商贸物流区、交址城乡村振兴示范区和磨山公共服务设施片区共153.89公顷,位于西畴县的兴街进出口贸易加工区146.83公顷,目前已开发土地范围209.8公顷,未开发土地范围92.92公顷。审查情况于2021年5月已报省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支持开发区(园区)建设

省自然资源厅高度重视土地要素保障工作,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推动重点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6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发区优化提升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办通〔2022〕33号)精神,我厅将继续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立足文山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着眼扩大沿边开放水平,全面提升强边固防能力,打造兴边富民示范区的发展定位,全力支持麻栗坡边境经济合作区(含西畴兴街出口贸易加工区)加快建设,为文山州重点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土地要素保障。

(一)优化空间布局,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作用。一是在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我厅将充分考虑文山州产业发展及用地需求,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指导地方做好开发区发展用地统筹,支持好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二是配合发改部门开展开发区开展总体规划修编初步审查工作,并开展工业用地红线试划;指导地方科学划定园区范围,合理控制规模,园区范围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开发边界的管控要求。三是指导州、县自然资源部门做好过渡期规划管理工作,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2021〕44号)要求,积极做好过渡期间用地保障工作。

(二)主动靠前服务,高效保障项目用地需求。一是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从项目谋划、规划选址、用地保障等方面,开展用地政策业务指导,督促项目业主做好用地报批相关准备工作。二是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实行计划指标分类保障,鼓励属地政府积极争取将园区发展项目纳入国家或省级重大项目清单,在批准用地时由国家直接配置使用计划指标;未纳入重点项目保障的项目用地,根据属地当年处置存量土地规模核定计划指标统筹安排;计划指标向土地投资强度大、亩均产出高的园区倾斜,优先保障重点产业园区及基础设施用地。三是加快项目用地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周期,提高审批效率,加强成片开发方案审查报批政策指导,组建方案审查工作专班和省级专家库,落实三个“五个工作日”机制,全力保障园区土地成片开发建设需要。

(三)节约集约用地,加大园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一是指导地方做好土地供应等相关工作,落实产业用地政策,积极探索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鼓励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保障园区产业发展,支持通过创新产业用地分类、土地混合使用等方式满足园区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需求。二是鼓励地方创新用地供给,盘活闲置和城镇低效用地,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供应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引导工业企业缩短占地年期,防止长期大量圈占土地。三是支持企业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依法依规按照程序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土地利用强度、增加容积率,对其不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企业利用自有的存量和闲置土地、厂房、仓库等改造升级传统工业,兴办先进制造、生产性及高科技服务业、创业创新平台等国家支持的新产业、新业态建设项目的,可实行按照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过渡期政策。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6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姚刚,0871-65747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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