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自然资源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提质增效的通知》(云政发〔2022〕2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督办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2〕20号)要求,始终把办好建议提案作为重要政治责任,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将建议提案办理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动力,与全面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职责紧密结合起来,着力把建议提案转化为推进自然资源各项工作的政策措施。
一、基本情况
省自然资源厅高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始终将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将其作为推动和促进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发展的有力抓手,严格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建议办理工作交办会精神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提质增效的通知》要求,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建议、提案优质高效办理。一是扎实办理本年度建议提案。今年我厅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116件,其中人大建议64件,政协提案52件。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未在6月15日前办复的建议提案,按规定进行了书面报告。涉及3个全国人大建议答复意见已按要求落实。二是有序组织“回头看”。印发了《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按照5月全面清理,6-8月续办续复,9月进行全面总结的时间安排,组织开展续办续复。现已完成全面清理阶段工作,梳理18年来B、C类以及重点(重要)建议、提案,集体提案54件,制定下发分办台账、重点、重要建议提案和集体提案办理情况表、续办续复情况表,全部分办到业务处室,经结合最新进展和政策要求全面分析研判,对取得新进展的20件建议提案,全部进行了续办续复。
二、主要做法
(一)高站位严要求促责任落实。我们始终牢记办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我们政府部门履职为民的内在要求,是凝聚共识做好全系统工作的制度性安排,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厅党组专题听取汇报,研究部署有关工作;主要领导经常过问督促,分管领导亲自安排部署,主持研究制定《建议、提案办理任务分解方案》,专题召开会议进行交办。全面构建和落实厅主要领导负总责、厅分管领导负主责、厅办公室总协调、业务部门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和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要求”,集中力量认真办好办实每件提案、建议。
(二)抓执行学经验提办理质效。在2022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中,我们围绕提升办理质效这一目标,在不折不扣执行《关于进一步推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提质增效的通知》要求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把2022年全省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交流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运用到本部门今年工作办理中。一是坚持“两上两下”,力求精准分工。树立分准是办好的首要条件理念,精准分办上下功夫,第一时间形成分办草案,广泛征求各处室对建议、提案任务分配的意见,适时召开分办会,对分工安排现场会商调整,全力提高交办精准度,为办理工作落实到位夯实基础。二是严把程序标准,紧抓关键环节。严格按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细则规定的程序步骤、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建议提案办理流程,高标准严要求的推进建议提案办理。明确收录登记—审核批办—交办承办—催办督办—审核答复—复文公开—办结归档七个程序,严把“接办关、分办关、催办关、答复关、落实关”,使建议提案办理程序更加规范,有效避免前松后紧问题出现,办理工作井然有序。针对回复文稿,主办处室把内容关,办公室把格式关,法规处把政策关,分管领导对回复内容把审核关。三是结合作风革命,强化调研协商。在办理工作中,我们深入践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要求,落实“一线工作法”,厅领导及相关处室开展建议提案相关的地方重大项目建设、行业领域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对土地要素支持和保障、国土空间规划、乡村振兴、耕地保护、生态保护修复等诸多重点问题的调研28次,做到“领导在一线指导、情况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工作在一线推动”。进一步畅通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协商渠道,坚持先协商后办理,利用电话、邮件等积极与代表委员沟通协商,做到办前协商了解实情、办中协商商讨对策、办后协商征询意见,增进交流、达成共识,实现“文来文往”向“人来人往”的转变。除代表委员明确要求不进行面商的情况外,其余的所有独办、主办、分办件都进行了面商。四是密切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涉及本部门协办的81个建议、提案,全部按要求时限保质保量进行了回复。本部门主办的提案的建议、提案,涵盖我们工作的各个方面,其中很多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各部门处室职责交织,我们主动加强内外配合衔接,牵头处室组织,共同协商,做到既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又密切合作、协同推进,形成合力。
(三)强统筹勤协调促成果转化。始终坚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问题为导向,把建议提案办理作为自然资源事业改革发展的“助推器”。一是站稳群众立场,始终践行民本思想。比如人大0519号“关于加快推进德钦县城地质灾害防治和搬迁避让工作的建议”,0119号“关于昭通市大关县城整体避险搬迁的建议”,政协140号“关于将智能信息系统应用于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的提案”等建议提案,均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办理过程中,我厅除落实好本级事权事项外,进一步加大向部汇报争取力度,6月30日省长亲自率队到自然资源部汇报,成功争取到了4.84亿元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对德钦县城地质灾害搬迁,按每户7.5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德钦搬迁获国家批准后,叶枝镇的规划指标由国家进行保障等重大支持。二是用好办理平台,加强改进重点工作。充分认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各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提案,是代表、委员执行职责,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的重要形式,广泛采纳意见推动当前重点工作。比如政协370号“关于加强国土空间保护规划,充分保障新能源发展的提案”,提出的加大生态修复力度、科学规划用地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规划衔接等具体建议,就为我们正在开展的“三线” 划定等重点工作提供了良好借鉴。102号:“关于支持曲靖煤炭高质量产业重塑产业新优势的提案”有效推动《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细化保留煤矿提毗邻区域煤炭资源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自然资矿管〔2022〕130号)出台。截至目前,省级办理了煤矿采矿权登记166个,探矿权登记40个,有力支撑煤炭能源保供。三是主动谋划推动,治理强化自身建设。比如今年人大113号建议“关于组建自然资源执法队伍的建议”提出 “组建县市一级的自然资源专业执法队伍,单独行政编制(或参公管理事业编制)至少8-10名;乡镇基层自然资源执法编制至少3名,并在招录聘用人才方面给予倾斜,切实加强自然资源领域执法干部队伍建设”,在省级分办过程中,我们就主动对此件进行了认领,并协调增加了编办、司法厅等作为协办单位,力求以人大建议办理为切入点,推动基层执法力量充实强化。结合已出台的《关于加强乡镇(街道)自然资源所人员力量的整改方案》和《云南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目前代表所提的编制、制式服装等问题均已得到解决,同时组织人事部门也明确2022年公务员招录向乡镇(街道)自然资源所予以倾斜,对自然资源系统队伍建设有着固本培元的重要意义。四是多方协调努力,全力推动了断办理。2021年,省侨联和人大代表都提出了妥善处理华侨社区(农、林)场不动产产权登记的建议提案。受当时政策所限,该建议作为C类和B类件进行了回复。为实现建议提案“案结事了”,我厅将“五级责任制”贯穿到建议、提案回复和长期问题化解中。厅党组累计3次研究部署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明确“尊重历史、兼顾现实、民生优先、依法依规”的化解原则;分管厅领导带队驻点式调研,召集相关部门座谈会商5次,扎根一线,摸清问题之结密切联动,行好破题之举,指导宾川县试点出台化解华侨社区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和华侨社区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细则,全方位提供政策支撑,现有望在年底基本实现“应登尽登”,下一步我们将在省政府、省政协监督指导下,上下联动、务求实效,全面总结提炼云南省其余11个华侨社区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工作规程、化解方法,全力做好化解全省华侨社区不动产登记问题的“惠民利民”大文章。
三、下步努力方向
面对新形势下自然资源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省自然资源厅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把建议提案办理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体推进,将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作为改进和提升自然资源管理的过程。深入研究、积极吸纳建议提案中提出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办理实效和质量,突出工作重点,把代表委员的真知灼见转化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破解难题、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打通办理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在促进成果上积极苛实下功夫,不断推动自然资源事业改革发展,努力做到让人民满意、让代表委员满意,为自然资源事业发展增添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