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土地估价行业的监督检查,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81号)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土地估价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9号)等文件要求,我厅组织省土地评估与登记代理协会、有关专家对全省备案的土地估价报告进行抽查评审,现将2022年度第一次(第一季度)土地估价报告抽查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