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支持财政衔接资金补助村庄规划编制 每个行政村不超过10万元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2-09-09 15:14:05 【字体:

近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发文要求各地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补助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管理,明确县级可按照每个行政村平均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使用衔接资金支持村庄规划编制,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文件鼓励多元化筹措村庄规划编制资金。坚持州(市)和县级统筹安排,乡(镇)村抓好落实的工作机制,编制村庄规划所需资金投入,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由县级政府统筹。在财政预算安排、土地出让收入、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资金等渠道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多元化筹措村庄规划编制资金,县级可使用衔接资金按照每个行政村平均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通过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动员多方力量支持村庄规划编制,组织龙头企业、村组集体经济、社会资金投入,鼓励回乡干部、乡贤能人等为村庄规划建设贡献力量和智慧。

文件明确了补助对象范围。主要支持脱贫村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以及需补齐“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短板项目的行政村编制村庄规划,突出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行政村、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村庄、少数民族聚集特色村寨、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等有序编制村庄规划。

文件要求加强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管理。使用衔接资金的村庄规划编制项目要作为待实施项目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管理。自然资源、乡村振兴、财政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职责规范项目管理,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水平,确保资金效益和规划成效。

文件还详细列出不得使用衔接资金补助村庄规划编制的行政村类型、不得用于与村庄规划编制无关的支出等负面清单,确保衔接资金“专款专用”。强调组织好规划内容及成果评价,做到村庄建设发展有目标、约束性指标有落实、建设边界有管控、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有保护、重要建设项目有安排、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有统筹。

文件还对全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提出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村庄规划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基础性工作,县级党委、政府坚持县域规划建设一盘棋,明确村庄布局分类,积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原则上不规划不建设、不规划不投入、有规划必落实。据了解,云南省2021年启动三年“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目前已动员5万余名公职人员回乡参与编制村庄规划4500余个,将于2023年完成全省12000余个行政村村庄规划,为全省乡村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提供规划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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