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云南省“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于2022年4月12日通过(云自然资〔2022〕48号)文件正式印发实施,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划》出台的依据
基础测绘是基础性、公益性事业,由政府财政投入,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实施,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提供地理信息保障。其主要任务是建立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进行基础航空摄影,获取基础地理信息遥感资料,测制和更新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建立和更新基础地理信息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基础测绘条例》《云南省测绘条例》等都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会同本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基础测绘规划及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将基础测绘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
二、《规划》出台的背景
基础测绘是自然资源精细化管理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十三五”期间,通过《云南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和《云南省基础测绘“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大力促进了全省基础测绘数据资源、服务和能力建设等快速发展。测绘基准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1:1万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基本实现全省覆盖;每年完成全省优于1米遥感影像的获取与处理;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持续推进;为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等提供各种工作用图和专题分布图;初步建成国家航空应急测绘保障(云南)基地等。基础测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进入新时代,立足新发展阶段,云南省委省政府把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不断深化省情内涵认识,对未来推动全省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宏伟蓝图进行了系统谋划和部署。这也使我省基础测绘发展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为了适应“十四五”时期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新要求,按照基础测绘“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各行业需求,支撑自然资源管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提升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根本定位,针对基础地理信息更新速度难以满足需求、公共服务与需求仍存在较大差距、州(市)县(市)基础测绘发展落后、全面支撑自然资源管理的能力亟待提升等问题,需要统筹安排“十四五”期间我省基础测绘工作。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基础测绘条例》《云南省测绘条例》规定,按照《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2015—2030年)》《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自然资源部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等要求,结合我省基础测绘工作现状和发展趋势制定本规划。
三、《规划》的期限和目标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是2021-2025年。
《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我省基础测绘发展总体思路、发展方向,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规划》提出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根本,以大力提升基础测绘“两支撑、一提升”能力为目的,加快建立和维护统一的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丰富和完善基础地理信息资源,不断创新产品形式,提升综合服务保障能力,实现基础测绘全面转型升级。到2025年,全省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进一步完善,1:1万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实现全面更新。适应新体制下的基础测绘生产服务和技术体系全面建立,省州(市)县(市)协调发展的机制基本建成。基础测绘支撑自然资源精细化管理的作用充分发挥,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
四、《规划》的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
《规划》采取“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一一对应的思路进行任务规划和项目规划,通过重点项目的设计与实施,实现主要任务,进而实现发展目标。《规划》确定了七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和16项重点项目。
建设和维持高精度现代测绘基准体系。主要任务是开展测绘基准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框架建设,全面提升全省导航定位服务的自主可控能力和精准化程度。加强测绘基准管理与服务能力建设,逐步提升全省测绘基准成果管理和服务能力。《规划》明确了云南省测绘基准体系基础设施建设、云南省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框架建设和云南省测绘基准成果管理与服务能力建设3个重点项目。
做全做细全省基础测绘。主要任务是推进高精度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完成对各州(市)县(市)重点区域、边疆地区高精度地理信息资源的获取和更新,实现全省1:1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DLG)的更新。推动内陆水体和地下空间测绘发展,实现水下地形与陆地测绘成果的衔接。开展边境高精度地理信息资源的获取与更新。统筹航天航空遥感数据获取和应用。《规划》明确了统筹航天航空遥感数据获取和应用、1:1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DLG)更新、云南省遥感数据获取能力建设、云南省自然资源卫星应用技术体系建设4个重点项目。
开展实景三维云南建设。主要任务是整合现有基础测绘成果,根据国家实景三维建设相关要求,重点推进实景三维云南地形级与城市级建设与应用,构建全省多源、多尺度实景三维数据资源体系。《规划》明确了实景三维云南建设1个重点项目。
开展新型基础测绘建设。主要任务是开展新型基础测绘试点,并争取作为国家级新型基础测绘建设试点。试点重点围绕实景三维云南建设,以基础测绘产品模式的创新带动技术体系、组织结构和政策标准的全面重构。开展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升级改造与常态化更新维护。《规划》明确了新型基础测绘试点建设、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改造与常态化维护2个重点项目。
提升基础测绘生产能力。主要内容是开展地理信息大数据平台建设,构建全省统一、权威、完善的地理空间框架数据资源,为“数字云南”保驾护航。强化对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自然资源“一张图”建设等工作支撑。开展测绘成果档案管理与信息化建设。构建基础测绘成果检查及信息化质检体系。《规划》明确了时空信息数据库及测绘成果管理服务、基础测绘成果检查及信息化质检体系构建2个重点项目。
强化基础测绘“两支撑、一提升”能力建设。主要任务是优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更新维护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优化测绘产品服务体系。提升应急测绘保障服务能力。提高支撑自然资源精细化管理能力,强化服务支撑,筑牢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空间基底。加快向基于地理实体的测绘模式转变,实现地理实体的协同更新以及与自然资源相关数据的融合关联应用。推广“测绘+督察”服务范式。强化技术支撑,进一步调整基础测绘队伍结构,提升能力,统筹构建支撑自然资源精细化管理的业务体系和体制机制,在承担基础测绘任务的同时,为自然资源精细化管理提供全方位支撑。《规划》明确了云南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更新及运行维护、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系列地图编制与更新、全省应急测绘保障体系建设3个重点项目。
推进基础测绘管理和改革。主要内容是强化省级基础测绘管理,强化卫星导航定位服务系统监管和互联网环境下地理信息安全管理,开展省级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验专项检查。健全省州(市)县(市)协同的体制机制,明确省州(市)县(市)三级管理的基础测绘分工,加强对州(市)县(市)基础测绘能力薄弱地区开展技术支持,推动州(市)县(市)自然资源部门基础测绘队伍建设,服务本级自然资源精细化管理。《规划》明确了地图审核及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验1个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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