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云南省有色地质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省有色地质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云南省有色地质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承担地质矿产勘查、矿产区域地质调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环境地质调查等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正处级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审计监察处、资产财务处、劳动人事处、地质矿产处、安全环境处、发展规划处、对外合作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另设置纪检监察室。
所属单位13个,分别是:
1.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机关
2.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3.云南省有色地质局地质勘查院
4.云南省有色地质局地质研究所
5.云南省有色地质局地质地球物理化学勘查院
6.云南省有色地质局三〇六队
7.云南省有色地质局三〇八队
8.云南省有色地质局三一〇队
9.云南省有色地质局三一二队
10.云南省有色地质局三一三队
11.云南省有色地质局三一七队
12.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
13.云南省有色地质局勘测设计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我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山东地矿六大队重要回信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服务云南“3815”战略发展目标谋划,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努力在保障矿产资源安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做优三产物业上不断取得新突破,为新时代云南有色地质事业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我局事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为:持续推进数字化改革攻坚,确保治理体系更完善,确保产业发展实现新突破,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确保队伍和谐稳定;完成省委省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1.坚定以党的二十大精神统揽工作全局。
(1)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对新时代十年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和迈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绝对忠诚体现在坚定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上、体现在履职尽责推动有色地质事业发展上、体现在永葆初心服务人民上,确保全局工作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坚定前行。
(2)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我局建设的根本遵循,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精髓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全面把握其世界观和方法论,自觉坚持好运用好“六个必须坚持”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坚定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破解发展难题、服务职工群众、战胜风险挑战的能力,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检验、实践检验和人民检验的发展实绩。
(3)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山东地矿六大队重要回信精神和庆祝建局70周年,精心组织开展年度主题学习教育培训,推进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忠诚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切实把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贯穿到我局事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
2.聚焦主责主业精准发力,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实现新突破。
(1)聚力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力度实现新突破。落实省委“发挥矿产资源优势、打造有色金属产业强省”要求,为提升战略性资源供应保障能力和储备能力作出新贡献。要紧紧围绕云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争取承担更多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调查工作。要深入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聚焦国家紧缺矿产和云南优势矿种,兼顾我局优势找矿矿种和区域,开展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加大矿产勘查力度,加强战略性矿产勘查,力争发现和储备一批战略性矿产资源,努力实现地质找矿新突破。加大境外地勘市场开拓力度,辐射“一带一路”合作伙伴,加大产学研用联合攻关,服务好境外资源储备能力提升。
(2)聚力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支撑实现新突破。认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绿色勘查,努力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绿美云南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主动服务国土空间规划和城乡环境整治十大工程,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做好国土空间规划、土地规划、村庄规划等工作。融入和服务云南“净土”保卫战,积极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农业面源污染调查治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及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融入和服务云南“碧水”保卫战,积极参与云南六大水系、九大高原湖泊生态保护与修复,主动承担水源地保护、水质监测、地下水污染调查、黑臭水体调查等工程。融入和服务云南现代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参与新型城镇化、综合交通枢纽、水网基础设施、能源基础设施等建设,主动承担工程勘察与设计、水文地质与水资源调查项目。积极探索地质工作服务碳储碳汇调查评价,不断提高地质工作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3)聚力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实现新突破。持续做好地灾防治指导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好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项目,巩固和扩大地质灾害普适性监测预警、地质灾害风险普查项目阵地,积极争取重点区域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与风险评价项目,利用好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平台争取各类项目,力争实现服务区域和业务范围的新突破。
(4)聚力推动三产物业提质增效实现新突破。聚焦提升服务质量,实现经济效益新突破。酒店业要持续推进“智慧酒店”建设,加强内控管理,提升营销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提质降本增效。房地产业要采取“销售+租赁”方式盘活存量资产,探索物业管理数字化,拓展物业管理业务。基地物业要通过环境改善,进一步盘活物业存量,应租尽租,增加收入。
3.深化“数字强局”建设,加快打造数字化核心竞争力。
(1)坚定“数字强局”目标方向。持续推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全面赋能地质产业转型升级,加速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数字素养和数字技能,提升云南有色地质事业核心竞争力,把数字经济打造成为引领全局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
(2)深入实施“数字有色1513”三年行动。在数字管理上,要持续推进五大应用系统的全覆盖普及使用,不断改进、完善、融合、迭代升级。在数字地质上,要加快局大地质数据中心建设,加强对各类地质勘查数字化处理、标准化入库,实现内外业一体化生产、数据资源互通共享、数据价值深度挖掘应用。
4.全面加强支撑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治理服务水平。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科技创新水平、扩大开放交流合作、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加强地质文化建设。
5.着力服务保障民生,持续在发展中增进民生福祉。
(1)接续助力乡村振兴。健全完善帮扶措施,强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落实,及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努力拓宽村集体经济和农民收入渠道,全力促进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
(2)全力筑牢安全防线。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省自然资源厅20项具体举措,层层压实安全生产“四级四覆盖”、“五落实五到位”体系责任和全员责任,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密切关注疫情形势,高标准高效率落实“乙类乙管”等各项防控措施,全心全力守护职工群众生命健康。
(3)持续办好民生实事。聚焦干部职工关心关注的急难愁盼事项,用心用情用力办好办成一批实事。完善困难职工群众帮扶机制,积极开展走基层送温暖活动,做好困难干部职工帮扶。
(4)坚决维护和谐稳定。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筑牢意识形态安全屏障。强化信访维稳联动,加强矛盾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坚决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完善工会、群团组织沟通服务干部职工机制。加强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服务。
6.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保障党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1)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健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制度机制,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机制,把党的领导贯穿我局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健全落实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强化党委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化政治巡察全覆盖,坚决杜绝“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建立政治生态监测评价预警机制,做深做实干部政治素质考察,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2)建设堪当现代化建设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鲜明以实干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选人用人导向,注重在重大任务中发现培养使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健全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年轻干部培养计划。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完善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3)全力建强各级党组织。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巩固拓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在基层见效,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持续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以“小”见严纠“四风”专项整治活动和节假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坚决整治职工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开展政德教育、家风教育、警示教育,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5)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全局上下要坚持“三严三实”,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执行意识、效能意识,敢担当、善作为、察实情,做到“马上就办、今日事今日毕,真抓实干、干一事成一事”,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推动全局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13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5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850人。在职实有1,41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41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814人,其中:离休19人,退休5,795人。
车辆编制223辆,实有车辆207辆。
按照省车改要求,省车改办批复省有色地质局机关车辆编制4辆,省有色地质局批复所属事业单位业务用车及企业经营用车车辆编制共219辆。实际保有车辆207辆,其中:局机关0辆,局属事业单位及企业业务及经营车辆20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75,902,671.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7,526,820.00元(其中:地勘单位包干经费94,902,20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3,236,220.00元、住房公积金9,388,400.0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241,806,851.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00,00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26,069,00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42,787,871.00元,增加12.84%,主要原因分析:
1.省财政厅继续按照“退一减一”“故一还一”的经费预算包干政策测算我局包干经费,2022年新增退休人员人数80人,离退休自然减员人数170人,导致2023年增加在职人员包干经费5,418,000.00元(2022年地勘单位包干经费89,484,200.00元);
2.离退休人数减少,导致减少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65,180.00元(2022年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3,301,400.00元);
3.2023年度离休人员经费未纳入预算批复,导致减少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经费2,675,200.00元(2022年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经费2,675,200.00元);
4.因人数及基数变动导致住房公积金增加1,553,200.00元(2022年住房公积金7,835,200.00元)。
5.事业收入增加44,454,851.00元(2022年事业收入197,352,00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减少200,000.00元(2022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700,000.00元);
6.因资产出租收入减少等原因导致其他收入减少5,697,800.00元(2022年其他收入31,766,8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7,526,820.00元,其中:本年收入107,526,820.0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7,526,82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230,820.00元,增加4.10%,主要原因分析:
1.省财政厅继续按照“退一减一”“故一还一”的经费预算包干政策测算我局包干经费,2022年新增退休人员人数80人,离退休自然减员人数170人,导致2023年增加在职人员包干经费5,418,000.00元(2022年地勘单位包干经费89,484,200.00元);
2.离退休人数减少,导致减少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65,180.00元(2022年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3,301,400.00元);
3.2023年度离休人员经费未纳入预算批复,导致减少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经费2,675,200.00元(2022年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经费2,675,200.00元);
4.因人数及基数变动导致住房公积金增加1,553,200.00元(2022年住房公积金7,835,2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75,902,671.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7,526,8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7,526,82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30,820.00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支出增加6,608,626.00元,公用经费支出减少2,377,806.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局2023年无财政资金项目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3,236,22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67,0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83,5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资源勘探开发-有色金属矿勘探和采选91,351,7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388,4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98,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98,9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有色地质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有色地质局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有色地质局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有色地质局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6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7辆。
云南省有色地质局车辆保有量共计207辆,较上年增加1辆,主要是因使用年限、安全隐患原因报废车辆15辆(含企业),购置车辆16辆(全部为企业购置)。车辆运行维护费均没有使用财政资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部门2023年度无项目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费预算包干:云南省财政厅自2005年起对中央下划我省地勘单位实行在职人员经费预算包干办法,即“总体原则是对地勘单位在职人员经费实行‘定额管理,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各单位创收部分,全部留归各单位统筹安排用于事业发展和转产补助支出”。
2.基本支出预算: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按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有色地质局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减0.00元,主要原因分析:我部门不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云南省有色地质局部门资产总额1,648,984,588.40元,其中,流动资产981,051,855.87元,固定资产219,089,162.4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432,292,306.13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811,901.97元,其他资产9,739,361.99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172,937.0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653,246.5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8辆,账面原值2,309,873.00元;报废报损资产260项,账面原值3,995,475.8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488.23元;资产使用收入21,341,880.47元,其中出租资产175,694.49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0,679,422.67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的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其他说明事项
1.我部门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因此《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预算03表)公开空表。
2.我部门无项目支出预算,因此《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5-1表)、《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预算05-2表)公开空表。
3.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预算06表)公开空表。
4.我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因此《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08表)公开空表。
5.我部门无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因此《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预算09-1表)、《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预算09-2表)公开空表。
6.我部门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因此《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11表)公开空表。
7.我部门无项目中期规划,因此《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预算12表)公开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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