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623号)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考评实施方案的函》(云市监办函〔2023〕32号)要求,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本次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双随机”检查抽取了省内12家地质勘查单位,其中无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2家、有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10家。
二、检查内容
(一)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共同检查内容:
1.是否落实地质勘查活动监管管理有关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
2.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3.是否及时在监管平台填报公示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信息。
4.内部管理是否规范,包括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资料档案、保密管理等制度建设实施情况。
5.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1〕47号)情况。
6.是否根据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清单,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专项检查内容:
1.是否存在无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许可违法承揽地质灾害防治业务,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防治业务。
2.技术人员、设备等条件变化情况。
3.是否及时办理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变更、注销或项目备案等手续。
三、检查结果
从厅机关随机抽取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2人、从省地质环境监测院随机抽取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4人,对12家地质单位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详见附件。
附件:1.2023年云南省无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检查结果表
2.2023年云南省有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检查结果表
附件1
2023年云南省无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检查结果表
注:问题类型可选填多项:1.不符合地质勘查标准要求;2.存在弄虚作假行为;3.未及时填报公示信息;4.内部管理不规范;5.未落实47号文;6.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7.其他问题。
附件2
2023年云南省有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检查结果表
注:问题类型可选填多项:1.不符合地质勘查标准要求;2.存在弄虚作假行为;3.未及时填报公示信息;4.内部管理不规范;5.未落实47号文;6.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7.无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许可违法承揽地质灾害防治业务;8.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防治业务;9.存在伪造、变造、买卖资质证书违法行为;10.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11.未及时办理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变更、注销等手续;12.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