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批准,玉溪市江川区自然资源局、玉溪市江川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报名参加竞买,申请人只可以单独申请报名竞买,不得联合申请报名竞买。
2.同一竞买申请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申请(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申请人,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的名称与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3.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4.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ggzy.gov.cn/)、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官网(http://yunnan.chinatax.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政府信用平台有失信记录,并在惩戒期限内的禁止参与竞买。
三、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3年11月2日8时30分至2023年11月2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玉溪市”)免费下载出让文件(包含挂牌出让公告、挂牌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材料)。
2、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3年11月2日8时30分至2023年11月29日18时00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玉溪市”)网上申请报名。
(1)竞买人必须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如没有CA数字证书,须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注册(提交资料并审核通过)以及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如果竞买人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数字证书,只需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登录,重新确认信息,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
★注:昆明市办理的上海CA数字证书(黑色锁)不能对接,云南省内其他地区办理的云南CA数字证书全省通用。
(2)办理CA数字证书窗口: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6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处)。
办理CA数字证书相关事宜咨询热线:
玉溪CA窗口服务热线:18869746880
服务QQ:1471654478
五、资格审查
1、玉溪市江川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将在2023年11月30日18时00分前,对提交报名申请的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通过后,报名人方可参与竞买活动。
2、竞买人在参与土地交易活动时使用虚假资质或存在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限制或禁止参与土地竞买等情形时,一经查实,不予退还保证金,相关行为要进行公告并录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
六、竞买保证金的交纳
(一)本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万元)。
(二)交纳竞买保证金起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8时30分至2023年11月30日18时00分(周末、节假日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请竞买申请人在法定工作日合理安排保证金交纳时间,如保证金无法到账,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逾期不予受理。为避免因银行系统延迟或网络原因造成竞买保证金无法及时到账,请提前按规定及要求办理交纳保证金事宜。
(三)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线下交纳(只接受转账或电汇,法人、其他组织从其基本户转账或电汇,自然人从本人账户转账或电汇)。竞买保证金交纳名称应当与竞买申请人的名称一致,竞买保证金交到玉溪市江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保证金专户。
(四)未在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按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取消其竞买资格,不得参与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五)竞买保证金交纳指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玉溪江川支行
账户名称:玉溪市江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24059601040007754
(六)保证金联系人:葛女士 联系电话:0877-8016519
七、挂牌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玉溪市”)上进行,网上挂牌起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8时30分至2023年12月1日16时00分止。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在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玉溪市”)、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dnr.yn.gov.cn/)等媒体发布。如有变化,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上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受玉溪市江川区自然资源局委托,玉溪市江川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具体承办网上交易挂牌出让相关事宜。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转入现场限时竞价,通过网上报价确定竞得人。限时竞价为每次10分钟,通过网上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出让人对出让地块不组织现场踏勘,由竞买申请人按出让宗地位置图、出让宗地界址图自行踏勘出让地块,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九、联系方式
玉溪市江川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江川区星云街道兴江路27号政务大楼三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77-8016519。
玉溪市江川区自然资源局(江川区宁海街道景新路20号);
联系人:苏女士 联系电话:0877-8010590。
玉溪市江川区自然资源局
玉溪市江川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二O二三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