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云南省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7月25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牵头召开全省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工作调度会。省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联席会议副召集人、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陈俊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目前,云南省已初步形成省委、省政府高位统筹,多部门强化协同联动,地方政府开展探索实践的工作局面,在加强政策保障、完善工作指引、强化典型示范等方面取得了可圈可点的经验做法。截至今年上半年,昆明市、曲靖市、楚雄彝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以“标准地”方式出让工业项目用地13宗,面积3088.92亩,占全省工业用地出让面积的15.5%。
会议要求,要凝心聚力,坚定信心,锚定目标实现“标准地”改革取得新成效。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落实。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地政府、各省级以上开发区是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的责任主体,要提前谋划、制定计划、抓好实施,加快推进改革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要研究堵点难点,完善配套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针对部分地方政府对“标准地”出让改革工作认识存在偏差、跨部门开展工作协调机制有待完善、园区核心竞争力较弱等问题,进一步健全跨部门“多评合一”制度、因地制宜合理设置控制性指标、探索完善考核办法和供后监管政策等,因势利导、因地制宜,确保改革工作提质扩面。三是要加强协同指导,按时保质完成任务。积极发挥“标准地”省级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各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强化调研指导,切实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省级以上开发区要密切协同联动,合力推进改革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会议对《云南省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工作指引》进行了解读,并对各地在改革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11家省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同志,省自然资源厅有关处(室、局)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