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确定的原则和方法,四川山河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厅提交了《文山州隆兴矿业有限公司广南县格乍金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起始价计算报告》(川山计字〔2023〕02号,报告编码:5101020230201047865)。
根据自然资源部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文山州隆兴矿业有限公司广南县格乍金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起始价计算报告》等(详见附件1)内容公示如下。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书面寄送《矿业权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
联系单位: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处;
联系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018号;
邮政编码:650224;
联系电话:0871-65747384。
附件:1.文山州隆兴矿业有限公司广南县格乍金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起始价计算报告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