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留言回复
来信情况
写信者 吴**
写信时间 2023-08-23 22:24:00
来信内容 二十多年的老房子,被土地确权的时,确成了永久性基本农田了。需要怎么才能申请改回来?
回复情况
回复内容

吴女士: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5.2.3.1中“若二调地类为建设用地,按‘三级确认’填写《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权属确认申请审核表》后依法确权登记”的规定,若您所咨询的属20年前建设的老房子,二调(2009年)至今未改扩建,因上图面积或精度等原因将宅基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可按此规定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由自然资源部门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进行核实调整。

具体流程为:村(居)民申报→村(居)民小组认可(审核认定权利人身份、农户在本村内拥有宅基地情况、权属来源及权属争议、房屋建成年代并签署同意确权意见)→村(居)委会初审(审核权利人是否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认定权属来源及纠纷等情况)→乡(镇、街道)政府审核:审核认定土地权属性质、二调(含二调零星地物)和三调图斑地类是否为建设用地、面积是否符合标准、核定宅基地登记面积、审核认定房屋建成年代、核定允许登记的房屋面积,并签署意见盖章确认→经公示30天无异议后确认。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以上材料可作为土地权属来源向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感谢您对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回复时间 2023-08-25 09:37:00 回复单位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公开情况 用户公开 办结状态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