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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集体土地征收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总结现场会召开
来源:行政审批处          发布时间:2023-09-01 08:51:42 【字体:

8月31日,云南省集体土地征收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总结现场会在楚雄市召开,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陈俊出席并讲话。

去年5月,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征地工作规定及自然资源部相关文件要求,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权益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省自然资源厅选取官渡区、会泽县、红塔区、楚雄市、富宁县、祥云县6个县(市、区)先行先试,正式启动全省集体土地征收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一年多来,试点县(市、区)高度重视,强力推进,积极依托云南省集体土地征收综合管理平台,探索实行征收程序标准化、补偿标准规范化、文本资料统一化、征收流程系统化、数据共享网络化、批后监管常态化、用地服务前端化的“七化”举措,强化了对征地工作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管理,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程序,有效化解征地矛盾纠纷,大力提升土地要素保障水平,成功探索了一套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集体土地征收标准化工作经验,为构建全省集体土地征收标准化机制提供了实践基础。

会议充分肯定了全省征地标准化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分析研判了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一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州(市)、县(市、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位推动全力以赴抓好集体土地征收标准化建设工作,确保维护百姓权益和保障高质量发展。二要统筹部署,提前谋划。征地标准化工作势在必行,全省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全面推开。各州(市)、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及早部署,为本地区征地标准化建设做好准备。三要压实责任,强化统筹。各县级人民政府要扛牢集体土地征收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统筹,全面规范征地行为。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主动汇报、联动部门、细化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好高效高质的土地要素保障。

  

会前,会议组织实地观摩了楚雄市鹿城镇彝海社区外干村小组被征收地块,现场了解集体土地征收标准化流程、社区及村民小组参与集体土地征收、被征地群众安置、供地后项目推进建设等情况。

厅行政审批处、办公室、法规处、执法监督局、信息中心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16个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6个试点县(市、区)及其他16个未开展试点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自然资源局领导及具体业务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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