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3月2日至4月28日,对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中心(以下简称不动产登记中心)、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国土资源信息中心(以下简称国土资源信息中心)、云南省地质调查局等12家单位。根据省审计厅2023年6月11日出具的《审计报告》(云审报〔2023〕9号)和2023年6月14日出具的《审计决定书》(云审决〔2023〕26号),审计发现问题涉及5个方面11个问题,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涉及1项。省自然资源厅党组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充分认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强化责任担当,履职尽责,全厅上下通力配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真改实改、举一反三、清零销号。截至审计结果文书送达之日起60日,属于“立行立改”的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属于“分阶段整改”的问题,列明分阶段的时间表和对应的任务量,分阶段推进整改。按照有关规定,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历年结余资金未按要求及时上缴省财政74,805,437.58元。
省不动产登记中心2023年7月7日按照审计厅出具的《云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上缴审计指定账户74,805,437.58元。
今后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按时、足额将相关资金上缴财政部门。
2.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开发整理(占补平衡)项目资金长期闲置5,249,700元。
审计期间边审边改,在审计报告中已说明“2023年4月18日,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已按《云南省审计厅审计发现应缴未缴财政资金告知书》要求,将5,249,700元上缴省财政”。
3.省自然资源厅国土规划整理中心非税收入900,733元未上缴财政。
省自然资源厅国土规划整理中心2023年6月28日按照审计厅出具的《云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上缴审计指定账户900,733元。
4.省自然资源厅2,372,844.28元结余资金未按规定上缴财政。
审计期间边审边改,在审计报告中已说明“2023年3月至4月,省自然资源厅已将上述结余资金上缴省财政”。
5.三个事业单位少计收入27,977,120.21元。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19,700,233.40元,剩余8,276,886.81元未完成整改(系分阶段整改问题,整改期限为审计结果文书送达之日起12个月)。
省测绘资料档案馆2023年3月118号凭证、6月89号凭证及8月11号凭证已结转为收入,在财政一体化系统中财务会计已将预收账款8,415,094.04元结转至事业收入科目。
省地质调查局2023年6月95号凭证已结转为收入,在财政一体化系统中财务会计已将预收账款7,270,016.31元结转至事业收入科目。
省地图院2023年3月340号凭证、341号凭证及342号凭证已结转为收入,在财政一体化系统中财务会计已将预收账4,015,123.05元结转至事业收入科目。尚未结转收入的8,276,886.81元已制定整改计划,分阶段完成整改。
今后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相关规定,财务会计按权责发生制核算,根据合同完成进度确认收入;预算会计按收付实现制核算,收到项目款项时确认收入。
6.七个事业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合计127,524,997.79元。
该问题整改期限为审计结果文书送达之日起12个月,现正分阶段整改。截至7月底,该问题已整改完成467,500元,剩余127,057,497.79元未完成整改,7个涉及事业单位已制定整改计划。
今后将对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做到应清尽清,三年以上挂账原则上应清必清,对符合报损、核销的资产,按照《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云财资〔2020〕128号)相关规定,备齐所需报损、核销资料,按审批权限逐级办理报损、核销事宜。
(二)部门参与分配转移支付资金方面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7.省对下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执行率低,未专款专用。
该问题整改期限为审计结果文书送达之日起12个月,现正分阶段整改。截至7月底,全省已实际支出147,536,995元,执行率55.29%。
2022年度云南省卫片执法补助经费指标金额为11,201,900元,卫片执法项目截至2023年7月底,全省已实际支出8,340,819元,执行率74.46%,与审计报告中提到的“卫片执法项目执行率43.12%”相比增加了31.34%。
2022年度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补助经费指标金额为178,490,300元,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截至2023年7月底,全省已实际支出112,052,300元,执行率62.78%,与审计报告中提到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执行率22.39%”相比增加了40.39%。
2022年度重点生态区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任务补助经费指标金额为77,140,000元,重点生态区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项目截至2023年7月底,全省已实际支出27,143,876元,执行率35.19%,与审计报告中提到的“重点生态区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项目执行率9.53%”相比增加了25.66%。
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审计发现省对下转移支付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对各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工作要求。一是提高审计整改政治站位。把督促审计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二是加快项目组织实施,强化沟通协调。加速推进项目实施完工,加强与市级有关部门及项目县(市、区)的沟通协调,全面了解和掌握项目资金、工程方面现状,加大力度督促所辖各县(市、区)加快资金拨付,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积极主动与同级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确保资金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三是强化整改推进情况调度。从7月份起,各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每月报送省对下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执行情况,省自然资源厅全省通报,抄送业务处(室、局)、分管厅领导。
(三)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8.省地质技术信息中心决算报表账表不符20,018,406.07元。
省地质技术信息中心2023年6月56号凭证已根据审计报告意见调整2023年会计账目,确保账表一致。
今后按期组织决算培训,做到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同时加强会计账务管理,定期清查,做到账账、账表相符。
(四)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9.省自然资源厅及省矿业权交易中心固定资产账卡、账实不符282,726.63元。
审计期间边审边改,在审计报告中已说明:“2023年4月,省自然资源厅和省矿业权交易中心已调整相关卡片账和会计账簿记录”。
今后涉及无偿调拨资产、报废固定资产情况,严格执行《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按相关规定报批。
(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方面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0.省自然资源厅未制定网络安全责任制度。
审计期间边审边改,在审计报告中已说明:“截至2023年3月28日,省自然资源厅已制定网络安全责任制度”。
11.省自然资源厅10个等保三级信息系统未按规定采取异地备份措施。
审计期间边审边改完成9个等保三级信息系统异地备份,在审计报告中已说明:“截至2023年3月28日,省自然资源厅已完成9个等保三级信息系统异地备份”。2023年7月14日省遥感中心完成云南省卫星遥感综合服务系统异地备份。
二、其他需要关注事项的情况说明。
12.省矿业权交易中心体制改革不到位,资金沉淀126,821,500元。
省矿业权交易中心已再次提出申请,为确保中心的稳定发展,将矿业权交易中心调整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并将单位支出纳入财政预算全额保障。
三、审计建议方面。
审计报告的三条审计建议全部采纳。
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强化部门预算执行;严格执行云南省财政厅印发的《省级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云财预〔2023〕48号),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债权债务清理工作日常化,及时结清往来款项。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