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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国家级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建设
来源: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11-01 16:09:00 【字体:

10月3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云南红河哀牢山与岩溶断陷盆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简称“示范工程项目”)开工仪式在蒙自市举行。

在红河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的支持指导下,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财政局主动作为,密切配合,积极筹备云南红河哀牢山与岩溶断陷盆地区示范工程申报工作。今年5月,在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组织开展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竞争性评审中,该工程以综合评分全国第8名的优异成绩申报成功,预计将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亿元,目前已下达1.1亿元。

示范工程项目区位于我国“三区四带”长江重点生态区(含川滇生态屏障),近90%区域地处川滇生态屏障,是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也是我国大陆地区唯一湿润雨林分布区,具有高原岩溶断陷盆地典型特征,且拥有848公里国境线,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的重要节点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最前沿。项目区内矿产资源丰富,然而历史上工矿业粗放发展引发生态环境问题,实施生态修复迫在眉睫。

红河州高度重视示范工程建设,项目获批后,州委、州政府高位统筹推进,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分管副州长任组长,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筹协调,6个部门、13个县(市)政府组成的领导小组,以县(市)为单位分别成立13个工作专班。同时,相继印发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为项目实施提供制度基础。

该项目实施期3年,预期将全面完成项目区内763个图斑(547座废弃矿山)1102.44公顷修复任务,有效消除地质安全隐患154处,恢复矿区林草植被,切实改善人居环境,逐步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碳汇能力,提高废弃土地复垦利用率,预计将产生经济效益3.04亿元,直接带动周边3万群众受益,探索形成矿山生态修复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为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贡献红河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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