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记者从云南省第34个全国土地日新闻发布会获悉,全省集中力量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撬动存量保障项目实施,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全省共备案监管土地589宗、4.45万亩。
一是优化处置挂钩机制。深入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三年行动,连续出台《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增存挂钩机制加快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函》《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增存挂钩机制的函》,优化处置工作与计划指标配置、成片开发方案审查和用地审批挂钩机制,进一步压实地方人民政府处置主体责任,引导转变用地观念,做到既算“增量”账,更算“存量”账。
二是实行“双目标”管控。以目标为导向,明确全省今年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达到30%,闲置土地处置率达到35%、净减少率达到20%,并单列下达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园区)、滇中新区处置任务。同时,将处置目标明确到月,实行“每周调度、每月通报、季度推进”,确保处置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三是存量增量“两手抓”。推动盘活存量,要求各州(市)2009—2019年历史存量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要达10%,解决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全力遏制新增,对年内新增闲置土地大于处置量的州(市),将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停批等方式,倒逼加快处置。
四是严格落实“净地”要求。自今年4月开始,实行“净地”供应省级备案监管机制,要求新供应的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净地”要求,规范建设用地供应行为,从源头遏制因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土地闲置。截至目前,全省共备案监管土地589宗、4.45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