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规定要求,云南俊成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向我厅提交了《腾冲市干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古永干河锡选厂(动用资源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俊成矿评报字〔2024〕第097号),2024年11月29日-12月12日评估报告已在我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异议,经厅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开并按有关规定使用。
附件:《腾冲市干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古永干河锡选厂(动用资源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俊成矿评报字〔2024〕第097号)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