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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写信者 张**
写信时间 2024-01-03 07:03:00
来信内容 请加强对农村未批先建行为、擅自变更住房用途行为的查处力度。
回复情况
回复内容

张同志: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职责划分,并依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查处工作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自然资源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农村宅基地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及时移交农业部门,并配合做好地类认定、用地手续办理等相关工作。

自然资源部门历来重视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按照法定职责和程序,对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检查、制止和查处等工作。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通报挂牌约谈冻结问责“五项机制”,加强土地卫片执法,实地抽查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整改情况,公开通报典型问题,督促地方严格查处违法违规问题。

二是加强协同配合。加强与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强化对农村宅基地的建设和使用管理,疏堵结合,指导违法用地整改,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及时移交。共同召开相关会议,积极推动问题整改。

三是加强培训指导。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对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邀请公安、法院等部门专家开展培训指导,强化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指导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提升一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敢于担当,依法履行查处职责。

四是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违法违规问题“零容忍”,认真落实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要求,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问题,及时消除违法状态,切实维护国家、群众的权益不受侵犯。

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也将继续加强自身建设,加大法律政策培训力度,督促指导各级自然资源部门严格执法,切实做好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同时,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回复时间 2024-01-10 11:03:00 回复单位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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